2015年县级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2015年县级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ZB1649 |
开标时间:2016-09-20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福清市南岭镇吉岚村民委员会 |
所属地区: |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XYZB1649 致:福建省筑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冠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弘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南岭镇吉岚村2015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已由福清市国土资源局以融国土资【2016】68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南岭镇吉岚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福清市南岭镇吉岚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南岭镇吉岚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区涉及开发面积78.09亩(全部为草地)。项目投资总概算金额76.88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622817.6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清市南岭镇吉岚村2015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并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中地土地整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中地土地整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 2.6.4.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须合格有效); 注: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若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备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须满足:(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9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3章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和《专用本》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被邀请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图纸(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控制价)每份售价 400元,售后均不退。 4.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记名方式,投标人代表应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20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福清市建设局大楼); 7.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原件核验。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南岭镇吉岚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清市南岭镇吉岚村 电话:180*****149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邮编: 350001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廖木林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州城支行; 帐户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9010 7120 9001 0000 0149 89; (汇款凭证上应注明 “福清市南岭镇吉岚村2015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招标编号: XYZB1649”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福清市南岭镇吉岚村2015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招标编号: XYZB1649”投标保证金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福清市建设局大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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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土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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