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指路系统完善工程招标公告
农村公路指路系统完善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 | 施工地点 | 工期 |
一标段 | 均口镇、伊家乡、濉溪镇 | 60天 |
二标段 | 里心镇、黄埠乡、客坊乡 | 60天 |
三标段 | 溪口镇、黄坊乡、溪源乡 | 60天 |
招标编号:YBJN[2016]009 | ||||||||||||
开标时间:2016-09-29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建宁县农村公路管理站 | ||||||||||||
所属地区: | ||||||||||||
建宁县农村公路指路系统完善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农村公路指路系统完善工程已由建宁县交通运输局(建交程【2016】 2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宁县农村公路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县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建宁县农村公路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建宁县所属9个乡镇,工程预算造价约300万元(具体以财政审核后的控制价为准),招标范围为建宁县农村公路指路系统(含指路标志、告示标志等),具体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投标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未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从业单位资质名录的投标人,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公路工程 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其它在建工程。 3.1.4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根据《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闽交建〔2016〕86号))的规定,达到限制市场准入条件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若存在招标文件依法依规设定的予以限制投标情形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3.1.6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8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审查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3 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 1 个标;若一个投标人同时中标多个标段时,则按照对发包人有利的原则,推荐与第二名造价相差最小的标段作为中标合同段。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标公示期内将对中标人及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查询结果确认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6本项目中标人应按建宁县现行有关规定在签订合同前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按规定执行的,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9 月 5 日至2016年 9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宁县黄舟坊葫芦坑(广电局旁一楼)】或建宁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建宁县下坊街5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资料,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报价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一个标段图纸每套售价100元(投标人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时应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图纸),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2016年9月28日17时之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按前述规定时间汇达指定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建宁县农村公路指路系统完善工程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6.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 名: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宁支行 账 号:1404 0241 2900 0010 626 电话:****-******* 联系人:张女士 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0日内必须到建宁县人社局办理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建政文〔2015〕75号文件规定)。 8.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答疑会),投标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应于2016年 9 月 12 日11:00(北京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或登录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网站(福建招标与采购网:)进行网上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8.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9月 29日9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00 分至9时 00 分之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建宁县黄舟坊葫芦坑(广电局旁一楼)】。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有效的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书(与投标文件一致)、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原始凭证原件)的原件送达。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宁县农村公路管理站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 系 电 话 :138*****901 地 址:建宁县濉溪镇下坊街5号 邮 编 :354500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小 蔡 联 系 电 话 :****-******* 地 址:建宁县体育中心1号看台二楼 , 邮编 : 354500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建宁县黄舟坊南路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 名: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宁支行 账 号:1404 0241 2900 0010 6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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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农村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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