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某单位车辆租用服务项目询价采购需求公示第三次第1包
呼和浩特某单位车辆租用服务项目询价采购需求公示第三次第1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某单位车辆租用服务项目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KELSL-F4010
三、项目概况:
本采购项目为某单位提供车辆及配套司机租用服务,各供应商依据行业标准和市场行情对各车型进行报价(租赁车辆型号、商务、技术要求、报价表祥见附件,请按照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在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内,按照提供的报价文件优先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中标方,本项目无固定预算,采取一事一结算。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否;
2.项目预算:无固定预算;
3.最高限价:/;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
①公司成立不少于3年;②非外资独资、控股企业;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④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⑤企业开户账户(对公账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一致、合法有效;⑥本项目不得不得转包、分包。
五、报价时间、方式、地点
1.报价时间:2024年9月5日上午10时前,10:30分在需方指定地点开标。
2.报价方式及地址:邮寄或者现场递送密封报价文件到指定地点(邮寄地址同报价地址,请联系采购人)。
六、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非外资独资、控股企业声明、资质条件证明、“信用中国”截图);③法人代表授权书;④报价表。
2.报价表需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密封文件封口处需盖单位公章。
3.技术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技术及服务要求,关键内容要提供证明材料。报价要求作为符合性审查条件,1项不满足视为无效报价。
4.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存在两家及以上的情况,则按照成立时间长短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移动电话:199*****639
地 址:呼和浩特市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先生
办公电话:0471-*******
标签: 车辆租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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