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洞头常青-深水110千伏线路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

温州洞头常青-深水110千伏线路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拟对温州洞头常青-深水110千伏线路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2024年8月29日起)。如对本公示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书面提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地址: 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 0577-******** 邮编: ******

项目名称

用海人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

拟用海期限

温州洞头常青-深水110千伏线路工程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温州供电公司

位于洞头海域,海缆登陆点分别位于洞头区大门岛和状元岙岛上

海底工程用海—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63.9932公顷

30年

特此公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4年8月29日


洞头常青-深水110千伏线路工程用海公示.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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