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大中农场社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项目的竞争谈判公告
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大中农场社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项目的竞争谈判公告
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社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盐城市大丰区大中农场交易办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 9月6日 8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C-JY-2024-190
项目名称:大中农场社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谈判 □竞争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项目按实际采购需求结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7、企业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投标。供应商如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及总公司(或具有授权权限的对应上级分公司,投标时须同时提供上级分公司具有授权权限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分公司已具有总公司(或对应上级分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或对应上级分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总公司(或具有授权权限的对应上级分公司)只能授权一个分公司前来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为无效。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 8月30 日至 2024年 9月4日,每天上午8点至11点,下午2点30至5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大中农场交易办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9月6日 8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大中农场交易办
五、开启时间: 2024 年9月6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大中农场交易办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土建及钢结构车棚中标单位须承担设备安装部分投资约28.13万元(具体明细见第四章),并负责对充电棚、充电设备、电器防护装置、防雷接地及监控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维修、消防器材的定期检验与更换、线路维护维修等。 (二) 收费方式:充电收费标准:0-200W功率区间资费0.2元/小时,201-500W功率区间资费0.3 元/小时,501W以上功率区间资费0.5元/小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仙鹤镇仙鹤西路二号
联系方式:0515-********
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15-********
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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