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吨级功能性聚酯中试平台项目设备采购/标段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500吨级功能性聚酯中试平台项目设备采购/标段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500 吨级功能性聚酯中试平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江安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407-******-07-02-******】JXQB-0150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宜宾江安普拉斯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四川省宜宾江安普拉斯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500 吨级功能性聚酯中试平台项目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计划建设地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工业园区绿色功能性食品包装新材料项目(一期)内,500 吨级功能性聚酯中试平台:采用五釜工艺,合成改性功能性聚酯产品。该工艺以PTA、乙二醇为主原料、CHDM 等第三单体为改性单体,经酯化和缩聚后获得高性能功能性聚酯。该类产品主要应用于化妆品、食品、药品等包装领域。中试平台主要承担合成改性功能性 PET 新产品的工艺验证、优化,为新产品批量生产提供保障。
2.2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阳春镇江安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额为1400万元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500 吨级功能性聚酯中试平台项目,包括:从PTA吨袋投料开始至成品打包结束的全流程,除土建、安装外的全部设备、设施、主材、辅材、保温防腐材料、操作平台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一个标段。
2.6交货地点:招标人厂区指定地点(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阳春镇江安经济开发区),车板交货
2.7交货期:接甲方通知后6个月交付。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30 00:00 至 2024-09-06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9-20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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