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佳烁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的公示

惠州市佳烁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的公示

  我局收到惠州市佳烁科技有限公司报审的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佳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值10亿电子连接器和储能设备项目

  建设项目内容:本项目位于博罗智能装备产业园园洲东片区地段,《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23)博罗县不动产权第*******号,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70平方米。《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编号为博自然资(用地)挂字〔2023〕31号,于2023年4月11日经第十七届县政府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3-6次)审议通过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主要内容为:用地用海分类代码******,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计算指标用地面积*****.7平方米,容积率2.0~2.5,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系数≥30%,绿地率15%~2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7%(建筑面积占项目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比例≤20%)。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厂房及自用库房每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0.3个、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每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个(高层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房应设置地下停车库,地下停车比例≥70%)。

  因生产流水工艺及一期产量变化需要,现惠州市佳烁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调整总平面方案,调整的主要内容为:

  1.1#厂房由7层调整为6层,建筑高度由37.3米调整为32.8米,总建筑面积由*****.14平方米调整为*****.89平方米;

  2.2#厂房由5层调整为4层,建筑高度由27.8米调整为23.3米,总建筑面积由*****.54平方米调整为*****.63平方米;

  3.3#厂房由5层调整为8层,建筑高度由27.6米调整为41.3米,总建筑面积由*****.54平方米调整为*****.70平方米;

  4.1#、2#、3#厂房建筑间距由17.6米调整为16.7米。

   调整后项目主要内容为:由1栋4层多层厂房、1栋6层高层厂房、1栋8层高层厂房、1栋6层宿舍、1栋3层设备房组成,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用地面积*****.7平方米,建筑基地面积*****.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0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385.7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511.46平方米、架空建筑面积874.24平方米),容积率2.425,建筑系数43.89%,绿地率15.022%,机动车地面停车位319个。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占地面积为2212.19平方米(占用地面积的6.79%),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建筑面积为9062.36平方米(占工业项目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1.47%),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一级。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在博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oluo.gov.cn)、现场和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凡与以上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真实身份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附有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752)*******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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