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上麦分拣中心分拣车间四次资产交易公告
观山湖上麦分拣中心分拣车间四次资产交易公告
资产一 | |||||
资产名称 | 观山湖上麦分拣中心分拣车间(四次) | ||||
交易编号 | S520*****240002OG001 | 资产所在地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 | ||
起 始 价 | 5.67元/㎡/月 | 底价 | 5.67元/㎡/月 | ||
保 证 金 | 5300元 | 加价幅度 | 0.1元的整倍数 | ||
评 估 价 | 5.67元/㎡/月 | 评估有效期 |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9-09 10:00 | 优先受让权 | □ 有■ 无 | ||
竞得人保证金抵退方式 | □ 抵扣■ 退还 | ||||
联合竞买 | □ 允许■不允许 | ||||
资产其他信息 | 我公司出租位于观山湖区云潭街道上麦村,观山湖上麦分拣中心分拣车间,出租面积1305.41㎡,出租单价为每月5.67元/㎡。租期一年。 | ||||
资产图片 | 观山湖上麦分拣中心分拣车间.jpg | ||||
我要参与查看竞价情况 |
1.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贵阳市信用联合奖惩云平台数据为准】。
2.意向竞买人登录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222.85.190.33:82/TPBidder/memberLoginForZC)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竞买申请、交纳保证金、报价。
1、租赁用途及期限:租赁用途为再生资源回收、集散、分拣分类打包行业,租赁期限为1年。
2、承租条件:承租方须为从事再生资源回收或再生资源利用行业经营者,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和相关的经营许可。
3、租赁押金:租赁押金金额为三个月租金(或以协议约定的固定金额),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等,以及承租方应当承担的按交付标准提供完好的厂房和附属设施、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承租方。
4、租金收缴:房屋租赁面积1305.41 ㎡,租赁单价:5.67 元/㎡/月。租金按季度支付,承租方在计租期起五个工作日内缴纳首季租金,其他租金自上一届满前15日缴纳下一届租金。承租方支付上季度租金的同时,缴清上季度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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