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需求公示第1包
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需求公示第1包
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我部计划采购医用液态氧,根据相关采购法规要求,现将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示,欢迎符合条件并有能力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参与市场调研并提出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EKYY-W4046
三、项目预算:95.2万元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有效期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01 | 医用液态氧 | 医用液态氧: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二部标准。以吨为计量单位,采购拦标价为1400元/吨。预计医院2年液态氧使用量约680吨,以实际送货量结算货款。 液氮:预计医院2年液氮使用量约500L,采购拦标价为10元/升,以实际送货量结算货款。 | 两年 | 沈阳市大东区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否;
2.供应商提供1个15m3液氧罐,放置于我单位气体供应站用于液态氧储存。
3.项目预算:医用液态氧1400元/吨,液氮10元/升;
4..最高限价:医用液态氧1400元/吨,液氮10元/升;
5.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企业需提供相关产品的经营许可证明及产品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或省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第三方企业的运输合同及运输企业相关资质;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凡采必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htpp://www.plap.mil.cn/)。
五、公示时间、接受咨询方式:
(一)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天(公示当天不计入)。
(二)接受咨询方式:采取网上问卷调查方式。线上由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相关资料。邮件主题:设备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及质疑内容、质疑原因、建议。
(三)咨询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
4.填写《医用液态氧市场情况调研表》并加盖公章。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未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我单位不承诺对所有质疑作出回复。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女士
办公电话:024-********
邮箱:*********@qq.com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八、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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