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中水回用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白灰、河砂、围挡、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中水回用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白灰、河砂、围挡、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二局/市政公司
发布时间:2024-08-30 11:53:49
投标截至时间:2024-09-10 10:00:00
内容: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中水回用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白灰、河砂、围挡、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2GSZ-2024-WZZB-052

1. 招标条件

1.1 招标项目稷山中水回用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中水回用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该项目业主为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县财政筹措,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稷山中水回用工程项目:

建设内容:建设调节池 1 座,预处理间 1 间,RO膜浓缩处理间 1 间,分盐及 MVR 蒸发处理间 1 间,回用水泵房 1 间,清水池 1 座,污泥储池 1 座,变配电间 2 间,配套工艺设备、土建、电气、自控、通风空调、消防系统、厂区管线、道路、绿化、照明等;厂外污水干线 4.448km,金达泰污水干线 2.696km,中水干线 4.792km。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 白灰、河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设备能满足工程需要,每天产量不低于1000m3;运输设备能满足及时供货的要求,且设备先进、完好;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2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大型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如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自新政策正式启用之日起,除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外,税率无条件执行新政策税率,含税单价以及合同总额同幅变化。

4.2.2 围挡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设备能满足工程需要;运输设备能满足及时供货的要求,且设备先进、完好;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新成立的公司可免提供,但需保证后续供应物资满足质量合格要求;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大型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新成立的公司可免提供;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如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自新政策正式启用之日起,除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外,税率无条件执行新政策税率,含税单价以及合同总额同幅变化。

③围挡含安装。

4.2.3 商品混凝土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和招标物资生产生产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以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的生产设备能满足工程需要,混凝土年均产量达到10万立方(含) 以上,运输设备能满足及时供货的要求,且设备先进、完好,砼输送泵的扬程水平距离、垂直距离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生产厂地址距离项目工地30公里之内;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至2023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至少两份,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大型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如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自新政策正式启用之日起,除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外,税率无条件执行新政策税率,含税单价以及合同总额同幅变化

③该包件商品混凝土报价含泵送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铁建云采上(网址:https://www.crccep.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2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后,于2024年8月31日08时00分至2024年9月4日18时00分通过登录铁建云采的“供方子门户”,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线下缴纳标书费。

5.3未按规定从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4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使用CA数字证书。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9月10日10时00分。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地点为铁建云采(网址:https://www.crccep.com/)的“供方子门户”,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投包件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7.开标

7.1 时间:2024年9月10日10时00分。

7.2 地点:铁建云采(网址:https://www.crccep.com/)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发布:

(网址:http://)、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 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中水回用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华森建材东150米

联 系 人:郭杰杰

电 话:156*****088

(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69号成卓世纪中心11楼

联 系 人: 裴文生(物资设备部经理)

联系电话: 189*****618

监督电话: 020-********

邮 箱: szgswz@163.com

(3)标书购买缴费联系人:

联 系 人:郭杰杰

电 话:156*****088

2024年8月30日


附件: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采购人名称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包件号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

1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中水回用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白灰

≥75%

立方米

2400

BH-01

200

/

2

白灰

≥75%

立方米

2400

BH-02

200

/

3

河砂

中粗 1.6-3.7

立方米

*****

HS-01

200

/

4

围挡

2.5×3m

*****

WD-01

200

/

5

商品混凝土

C30

立方米

1333

SH-01

200

/

6

商品混凝土

C30

立方米

1333

SH-02

200

/

1.第一次组织招标(招标编号:CR12GSZ-2024-WZZB-044、CR12GSZ-2024-WZZB-048)时,购买过标书的供应商,本次参与投标可免缴纳标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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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商品混凝土 中水回用 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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