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乌当区阳光平台联合运营项目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投标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6 部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贵州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阳市乌当区阳光平台联合运营项目已由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政府以 乌当区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乌当区阳光平台联合运营项目有偿出让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阳市乌当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自筹:20.04%;国有贷款:79.96%。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概况:贵阳市乌当区教育局根据目前乌当区教育发展需要,拟公开出让“贵阳市乌当区阳光平台联合运营未来20年经营项目”,并由中标单位进行提升改造后投入运营,具体范围包括12个超市改造、新增20台自动贩卖机及学校校餐刷脸机具、学校门禁系统、监控系统。
(3)特许经营方式:贵阳市乌当区教育局根据目前乌当区教育发展需要,拟公开出让“贵阳市乌当区阳光平台联合运营未来20年经营项目”,并由中标单位进行提升改造后投入运营,具体范围包括12个超市改造、新增20台自动贩卖机及学校校餐刷脸机具、学校门禁系统、监控系统。
(4)特许经营期限:20
(5)特许经营范围:贵阳市乌当区教育局根据目前乌当区教育发展需要,拟公开出让“贵阳市乌当区阳光平台联合运营未来20年经营项目”,并由中标单位进行提升改造后投入运营,具体范围包括12个超市改造、新增20台自动贩卖机及学校校餐刷脸机具、学校门禁系统、监控系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①依法注册并具有相应的从业能力: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②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投标人书面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③相应的注册资本、经营资金、设备、设施:投标人书面承诺具有相应的注册资本、经营资金、设备、设施;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书面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技术、经营负责人具有相应从业经历和业绩,关键岗位人员具有相应的从业能力:投标人书面承诺技术、经营负责人具有相应从业经历和业绩,关键岗位人员具有相应的从业能力;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 .gov.cn/shixin/) 查询为准。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特许经营者,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投标人自行提供声明函)。
(2)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3)本项目是/否联合体投标的是/否: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未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贵州省·贵阳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贵阳市乌当区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元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文老师 | 联系人: | 姚工 |
电话: | | 电话: | |
贵阳市乌当区教育局
2024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