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职工服务中心场馆、场地运营分别公开征集合作方——乒乓球馆转载

苍溪县职工服务中心场馆、场地运营分别公开征集合作方——乒乓球馆转载

标的名称

苍溪县职工服务中心场馆、场地运营分别公开征集合作方——乒乓球馆

项目编码

DSCQ2024AB*********

挂牌价格

4.7328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价为征集方的年合作费用。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8-16

是否联合征集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8-22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苍溪县工人文化宫始建于1986年。2015年,为切实开展工人文化宫清理整改,确保工人文化宫回归主责主业,经县总工会研究并报县领导同意,决定以“异地置换”方式建设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职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于2015年获批立项,2017年开工,2019年5月竣工面向职工投入使用。服务中心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资3,063万元,为职工提供了全方位文体活动阵地保障。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上级工会精心指导下,县文化宫于2023年11月被全国总工会确定首批48家“全国标准化工人文化宫”之一。

县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乒乓球馆、羽毛球馆、台球健身馆第一轮合作运营于2024年2月19日期满,游泳馆第一轮合作运营于2024年3月30日期满,即将开展第二轮合作运营,综合相关因素并征求各方意见,并经县总工会党组会议和主席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进行新一轮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合作运营分别公开征集合作方。

二、征集方简况

征集方基本情况征集方名称苍溪县工人文化宫征集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116经济类型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企业类型其他所在地区四川 广元市 苍溪县住所/注册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杜里社区落英缤纷路东段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牛*注册资本业务无法提供所属行业国家机构经营规模微型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其他部门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批准单位名称苍溪县总工会批准文件类型其他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主席办公会批准日期2024-03-01批准文号/

三、交易条件与合作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4.7328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价为征集方的年合作费用。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保证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征集方和合作方于成交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作协议》。

三、合作方应于《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成交合作管理费用和履约保证金。

合作方须接受或承诺事项

一、合作方装修须具有健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预案;发现不明物体,须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保护现场,报告征集方和相关部门;做好扬尘处理和消防措施;应合理安排工序,尽量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装修施工产生的废弃物及建筑垃圾应及时按环保要求进行清运和处理。

二、合作方不得随意损坏场馆、场地设施。如装修需改变场馆内部结构或设置对场馆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需事先书面申请征得征集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审批同意后方能施工,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合作方自行负责。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方在合作期间投入的装修及设施等,除可移动的外,未经征集方同意,合作方不得拆除或搬走,上述装修及设施等所有权归属征集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作方投入的装修费用等征集方不给予任何补偿,如合作方违反本条约定,征集方有权要求合作方按原状恢复或要求合作方向征集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的费用。

三、场馆、场地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合作方全部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人员、设施、设备、管理、运营、维护等费用及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等)。

四、合作方根据场馆功能须配置至少1人以上的工作人员,且必须为场馆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规定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五、合作方不得利用场馆、场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开办规定用途以外的其它活动项目,征集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并依法收回合作标的,合作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作方投入的装修费用等征集方不给予任何补偿。

六、若因政府规划调整,需提前终止协议收回合作标的,征集方提前一个月通知合作方,合作方应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合作标的,合作方装修、改造、新增设施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全部由合作方自行承担,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合作管理费用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七、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需要拆除或改造合作标的,给征集方、合作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若因不可抗力致使场馆及其设施、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合作方须严格按照明细表所示规定用途使用场馆,否则征集方有权随时收回。未经征集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场馆用途或将场馆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合作方,不得将合作标的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

九、合作方接受场馆所处属地的水、电、气、物业、创卫、清淤、创优、环卫、消防、治安安全等项管理,按要求配备设施设备,严格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并独立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十、合作期间涉及的水费、电费、卫生、安全、物管、网络、电视、电话等费用全部由合作方承担并及时交纳,因合作方未按时足额交纳费用被相关部门停止或限制使用而造成的损失由合作方全部承担。

十一、合作期间,场馆、场地及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费用由合作方承担,因合作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标的及设施设备损坏,由合作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十二、合作方须于《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年合作费用,此后按每半年交纳,不得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交纳,合作方须于每半年开始前一个月交纳至征集方账户。

十三、合作方因自身原因违约,不能与征集方签订《合作协议》和履行合作手续的,合作方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作为违约金划转至征集方指定账户,合作方有权扣收并保留继续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四、合作方报名前已对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知晓并认可交易公告中的所有条款以及项目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

合作方资格条件

合作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不接受被列入“失信惩戒”“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意向合作方报名。

三、本次征集合作方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意向合作方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二)意向合作方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意向合作方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意向合作方须将上述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提供,查询时间应在意向合作方提交报名材料前3个工作日内)。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合作方式

征集方负责提供场馆场地,合作方负责场馆、场地的运营维护和管理工作,并承担所需全部费用,交易双方按照《合作协议》约定结算合作管理费用。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合作方式

征集方负责提供场馆场地,合作方负责场馆、场地的运营维护和管理工作,并承担所需全部费用,交易双方按照《合作协议》约定结算合作管理费用。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3年,合作期满或合作协议终止后,合作方在合作期间投入的装修及设施等,除可移动的外,未经征集方同意,合作方不得拆除或搬走,上述装修及设施等所有权归属征集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作期满,若征集方自行投资运营,合作方自动撤场;若征集方继续采用合作方式运营,合作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三、合作管理费用和结算方式

(一)合作期间,项目经营收入归合作方所有,合作方须向征集方交纳合作管理费用,首年合作管理费用应在《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此后按每半年交纳,需提前一个月存入征集方账户。征集方应收的各场馆合作管理费用如下表所示:

(二)普惠项目。合作期间,合作方运营各场馆纳入县总工会普惠服务项目,并入“川工之家”平台,工会会员使用“云闪付”绑定工会会员卡支付,会员消费价格及普惠优惠补贴如下(补贴方式:县总工会按月根据会员实际消费人数予以补贴):

四、遴选方式

(一)公告期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以下简称广元分所)对意向合作方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登记,征集方对意向合作方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合作方进入遴选环节。

(二)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的方式确定合作方,具体详见附件《评审办法》。

(三)公告期满,且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综合评审。

五、意向合作方应在报名前对项目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意向合作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报名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项目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不得以此为由拒不签订《合作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六、广元分所在收到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且交易双方结清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划转至征集方指定账户。

七、意向合作方被确认为合作方后,须向征集方支付三年合作管理费用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

八、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作结束,合作方结清经济手续并清理场地设施设备,经征集方验收合格,且合作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后无息退还。

九、其他内容详见《合作协议(样本)》《场馆、场地明细表》《评审办法》等资料。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3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8-22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811*****118********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合作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合作方经本所确认为合作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合作协议》后划转至征集方指定账户,其他意向合作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合作方或合作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征集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合作方或合作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征集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征集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合作方或合作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合作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合作方被确认为合作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合作方或合作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征集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合作方经本所确认为合作方后,合作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合作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合作方或合作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合作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合作方或合作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征集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征集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征集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合作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合作方

有合格意向合作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合作方

其他方式:综合评审

有合格意向合作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

其他方式:综合评审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邓先生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180*****600

项目报名联系人

王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标签: 职工服 球馆 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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