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关于清江污水厂一期二期除臭系统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关于清江污水厂一期二期除臭系统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温州虹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WGSS-GYJT-Z-*******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简要技术要求

1

清江污水厂一期二期除臭系统采购

1

50万元

清江污水厂生物除臭设备,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要求;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地址: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为: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30

(1)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报名资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温州虹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乐清市晨曦路水上花园C幢3单元101室)。

(2)网上报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将所需资料扫描后(建议采用PDF格式)发送至[********@qq.com]电子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 上午09:30

六、投标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丹清路3号(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15楼1505室)

七、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 上午09:30

八、开标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丹清路3号(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15楼1505室)

九、投标保证金:无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对,投标供应商是否符合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开标后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本项目采用线下辅助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在开标前于乐采云(www.lecaiyun.com)完成注册,成为供应商,否则开标现场无法录入相关数据,后果自负。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机构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十二、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7-********

代理单位名称:温州虹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乐清市晨曦路水上花园C幢3单元101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5*****279

监督机构: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纪检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77-********



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关于清江污水厂一期二期除臭系统采购的征求意见公示

温州虹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清江污水厂一期二期除臭系统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9月3日下午16: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q.com]。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5*****279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采购文件见附件

清江污水厂一期二期除臭系统采购招标文件.doc

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一期二期除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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