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局集团公司房建系统LNG采购方案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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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局集团公司房建系统LNG采购方案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J-2024-044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局集团公司房建系统LNG采购方案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房建系统LNG采购方案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一)资质要求。
1.市场主体身份。
(1)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制造商和代理商等,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此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报价)。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唯一授权证明,且制造商须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做出承诺。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投标(报价)。
(3)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2.行政许可及认证。
制造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许可证中有批准“危险化学品”或“天然气”或“液化天然气”的许可范围。
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有效期内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及本单位的有效期内的天然气《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许可证中有批准“危险化学品”或“天然气”或“液化天然气”的许可范围。
投标人需提供二类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若投标人是委托其他具有运输资质的企业运输,还需提供委托(意向)协议等相关资料。
3.质量保证能力。
(1)质量检测报告。
标的产品需具有由通过CMA认证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标准号:GB*****-2018、GB/T*****-2020)出具的近三年内(2021年8月至2024年8月)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二)业绩要求。
要求提供LNG制造商近五年内(2019年8月至2024年8月)任一年的发票或采购合同;如提供的是代理商供货业绩,则还须提供该代理商与标的产品制造商的发票或采购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三)投标人(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谈判)公正性;
2.与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投标;
5.为本招标(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2021年8至2024年8月)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报价)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8至2024年8月)投标人(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6.其他情形:
(1)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或投标(报价)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信用评价结果处罚期内、黑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2)投标(报价)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在近一年内(2023年8月至2024年8月),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
(4)近三年内(2021年8月至2024年8月)经营活动中有其它违法记录;
(5)如(2021年8月至2024年8月)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供应商)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6)与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发生法律、经济纠纷(含正在处理中)的;
(7)与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报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同一地址的。投标人(报价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营业执照信息、主要人员信息”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评审要求:1-12、16(2)(3)(4)(5)(6)条须逐条响应,13-15、16(1)(7)条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中标、结算原则及投标报价要求
1.中标原则。投标人以“投标报价总价”报价,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液态基础单价下浮差价”由大到小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报价要求。按照国铁集团实施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的要求,投标人需在国铁采购平台上按照以下要求投标报价:
(1)设定“投标液态基础单价”和“液态运费单价”。依据2023年度LNG平均液态基础价,设定此次投标报价的液态基础单价为5038元/吨;通过对物流市场运费、实际运距、预计用气量等因素计算,设定运费单价为277元/吨。
(2)“投标报价总价”计算公式。投标报价总价(元)=[投标液态基础单价5038元/吨-下浮差价单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液态运费单价277元/吨]*预计用气量(吨)
3.中标通知书下达内容。中标通知书将按“单价下浮差价”下达(单位:元/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结算原则。依据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各储气站安装的气态天然气计量表显示用量(m3)作为到货入库数量依据,以卓创资讯网上公布的LNG黑龙江地区当月成交平均单价作为液态基础单价,减去中标下浮差价单价加液态运费单价后,按天然气汽化率1350(m3/吨)进行换算后按月结算。
计算公式:月度结算金额(元)=[当月液态基础单价(元/吨)-中标下浮差价单价(元/吨)+液态运费单价277(元/吨)]/天然气汽化率1350(m3/吨)*气态计量表显示用量(m3)
计算公式中,各项数据含义如下:
当月液态基础单价(元/吨):以卓创资讯网上公布的LNG黑龙江地区当月成交平均单价作为当月液态基础单价。
天然气汽化率:天然气汽化率按1350(m3/吨)计算。
液态运费单价(元/吨):以卓创资讯网上公布的LNG行业槽车物流市场运费信息和黑龙江省冬季路况为参考确定运费单价,以哈尔滨到各高铁站公路路程计算运距,根据预计用气量计算出该站总运费,通过各站总运费求和后除以预计总用气量,计算出平均运费单价为277元/吨。
(五)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年(2021年至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每年都需提供,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
技术条件
(一)技术标准。执行GB*****-2018《天然气》中所规定的2类液化天然气(不接收焦炉气、煤制气)标准以及GB/T*****-2020《液化天然气》中相关标准。
(二)铁路专用配件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
(三)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二节技术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30日 15:00至2024年9月5日 15: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包 液化天然气等: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339号
邮 编: /
联 系 人:陈潇(项目负责人) 何长胜(技术联系人)
电 话: 0451-******** 136*****496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松花江街111号
邮 编: /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 0451-********
传 真: /
电子邮件:hjwzzbws@126.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9.其他
9.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元。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形式支付(转账时应备注招标编号、包件号、用途,例:HJ-2022-******包保证金),如参与多个包件时应按照包件分笔转账,不接受单笔集中转账,※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传保证金凭证,未上传凭证的保证金无法审核通过。对存在凭证造假、仅传凭证未缴纳保证金等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将上报国铁集团对其进行信用评价;不接受个人转账(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到账时间以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财务到账时间为准)。
9.2如遇第一次招标项目流标再次发布招标公告时,已报过名的投标人重新在国铁采购平台上报名需重新上传保证金凭证,不需要重复缴纳投标保证金。
9.3如需在国铁采购平台上传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的(上传时,请务必在备注里填写开户行名称及账号,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上传方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9.4本次招标项目将同步采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进行线上电子投标。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按流程指引办理CA证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于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登录后(帮助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编制投标文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系统投标通道将关闭,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5招标公告附表、附件:
附表1物资需求明细表
附件2供应商手册-招标
2024年8月30日
标签: 房建系统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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