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锅炉房整改二次
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锅炉房整改二次
比选公告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锅炉房整改(二次)
2、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其中门急诊综合楼*****㎡、住院医技综合楼*****㎡、行政综合楼3354㎡、后勤保障综合楼3343㎡、感染楼5450㎡、锅炉房360㎡、中空及架空层9391㎡、地下建筑面积*****㎡;项目建筑密度为16.8%,容积率为0.73,绿地率为35%,计划床位900个(其中含100床传染病区),规划停车位2191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534个、地下停车位657个);建筑抗震设防乙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结构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绿色建筑工程、消防工程、节能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等。
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已建成建筑面积360㎡锅炉房1个,设置有3t/h(2.1MW)蒸汽锅炉2台,一用一备;3.5MW热水锅炉2台,一用一备;5.6MW空调锅炉2台,均为燃气锅炉。每个锅炉独立对应一根排气筒,共6根排气筒,尾气由独立排气筒排放。
3、比选内容:对锅炉房6根独立排气筒合并为一根高15m的排气筒(改造工程量清单)全部工作内容。(清单详见附件)
4、服务地址:比选人指定地点;
5、服务期限:1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可以提供近3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近期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6月、2024年7月、2024年8月的社会保障资金有效证明材料,如不需缴纳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比选申请人须承诺:1、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比选申请人须承诺受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配置人员均为本公司人员且需提供社保证明(2024年6月、2024年7月、2024年8月),比选申请人未经比选人同意擅自更换相关人员,招标人将取消比选申请人的中选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殊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具有相关职能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包括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及以上资质。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8 月30 日至2024年 9 月 5日每天09: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清镇市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清镇市尚湖城展示中心二楼审计法务部办公室)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9时45分
开标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10时00分;
2、开标地点:清镇市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六、联系事项
比选人:清镇市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清镇市尚湖城展示中心二楼
联系人: 石工
联系电话:187*****101
七、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比选文件。
标签: 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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