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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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1,401,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服务内容:该运维服务分为IT设备运维、机房运维、电话录音设备、有线通信系统、人脸识别设备等设备运维,其中电话录音设备、有线通信系统、含服务范围内所有硬件系统及软件系统全包运行维护服务等内容(详见需求说明)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项目工期要求:在合同生效后提供为期一年的硬件运维服务。项目运维要求:指派18名服务人员为遴选人提供服务,包括11名驻场运维工程师和7名非驻场服务人员。驻场地点为:【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832号】1、指派11名全年5×8小时(含国家调休工作日)在遴选人办公室驻场运维工程师。其中6人为桌面IT设备维护工程师,5人为网络光纤、内线电话和机房维护工程师;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分别设南片、北片两个点,其中南片指派驻场运维工程师5人,3人负责IT设备运维,2人负责网络、内线电话和机房维护;北片指派运维工程师6名,3人负责IT设备运维,3人负责网络、内线电话和机房维护。成交供应商指派为遴选人提供服务的驻场运维工程师必须通过遴选人审核。2、指派7名非驻场服务人员为遴选人提供应急支援服务。 1 1,401,000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30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范剑辉 020-********

采购单位: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

2024年08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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