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单位车场屋顶防水工程询价公告需求公示第二次第1包
北京某单位车场屋顶防水工程询价公告需求公示第二次第1包
项目名称:北京某单位屋顶防水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4-JLZLZD-G4103
三、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一)基本情况:车场屋顶旧防水卷材拆除及垃圾清运,表面清理、局部水泥砂浆找平,新铺防水卷材一层共410平方米等。
(二)建设地点:北京市怀柔区
(三)项目投资:约3.6万元
(四)项目工期:10日历天。
(五)中标方式:满足报价有关要求,且价格最低。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质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施工资质或经营范围具备防水施工相关内容(销售类除外),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三)信誉要求:投标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专用承诺书;
(四)领取询价文件、参加现场投标(报价)的授权委托人(含相关工作人员)应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当月之前 4 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五)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3日,每日08:00时至12:00时,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北京市怀柔区。
3.询价发售方式:电子版。
4.询价文件售价0元。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4 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报名人为法人不需要社保记录)。
③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④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
⑤承诺书
上述所有材料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 5日15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怀柔区。
3.开标时间:2024年9月 5日15时30分。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先生,联系电话:173*****775
田先生,联系电话:151*****353
2024年8月28日
标签: 车场屋顶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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