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湖畔景苑安置小区及附属用房工程等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采购公告
高邮市湖畔景苑安置小区及附属用房工程等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高邮市湖畔景苑安置小区及附属用房工程等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 JSZC-******-YZHZ-G2024-001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23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YZHZ-G2024-0016
项目名称:高邮市湖畔景苑安置小区及附属用房工程等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
预算金额:34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40万元,本项目按固定价格采购,投标人的报价不作为评审因素。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按一个标段招标。其中,包含5个子项目,即:
子项目A:高邮市湖畔景苑安置小区及附属用房工程,报审价约*****万元;
子项目B:高邮城南经济新区标准化生产厂房工程,报审价约*****万元;
子项目C:西北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报审价约*****万元;
子项目D:通扬线高邮段航道整治工程城区段桥梁工程-威高大桥,报审价约*****万元;
子项目E:高邮镇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心,报审价约*****万元。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人应根据子项目的特点,综合考虑进行投标(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案、人员配置、报价等因素),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子项目,最终按总得分高低分别中子项目 A、B、C、D、E。
合同履行期限:子项目A为180天,子项目B为150天,子项目C为120天,子项目D为120天,子项目E为12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9.投标函
10.法人授权书
11.关联项目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类型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或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招标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2024-09-23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已为各子项目中一个或多个工程提供过服务(项目管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子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扫描并于 2024年9月22日17:00前发送至********@qq.com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公司全称+项目名称)。因供应商填写有误或未按时发送,其相应责任和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标签: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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