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鹿城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温州市鹿城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温州市鹿城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所需温州市鹿城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DFZB-**********

二、项目名称:温州市鹿城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项目

三、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四、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说明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年承销费率最高限价

简要说明

1

温州市鹿城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项目

1

500

0.1%(即10PB)

温州市鹿城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私募公司债,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本项目取1名中标供应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具备行业监管部门认定的债券承销业务的资格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

4、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内;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乐采云平台”在线获取。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乐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地点:

(1)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

(2)方式:供应商登录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售价:500元。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通过“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九、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在“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上开启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本项目不要求。

十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乐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乐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链接:https://b.zhengcaiyun.cn/luban/category?parentId=******&childrenCode=qicaiCategory17&utm=luban.luban-PC-*****.959-pc-websitegroup-navBar-front.8.c8789bc0520b11efb86dbfa49a87be0d))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乐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可以使用电子签章。使用“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乐采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乐采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乐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顺丰或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乐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乐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三、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4、温州市鹿城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纪委(设在党群工作部)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鹿城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纪委(设在党群工作部)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501-1室西首,联系人:余温怡,联系电话:157*****800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市鹿城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小南路155号24层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51*****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501-1室西首

联系人:余温怡、蒋贤德

联系电话:0577-********157*****800/152*****700

邮箱:*********@qq.com

3、采购监管部门信息

名称:温州市鹿城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纪委(设在党群工作部)

联系电话:0577-********

温州市鹿城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30日

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鹿城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鹿城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温州市鹿城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09月03日上午11时00分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公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501-1室西首,或先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q.com,并同时将该原件书面寄至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501-1室西首)。

联系人:余温怡,联系电话:0577-********157*****800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本项目采购文件

温州市鹿城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30日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债券承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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