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都江堰市委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都江堰市委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8日至11月17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都江堰市开展了常规巡视。2024年1月5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向都江堰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市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都江堰市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对党绝对忠诚的重要体现,坚决承担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扎实推动巡视整改的行动上。一是以坚定的政治态度扛牢压实整改责任。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委赓即成立由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巡视整改工作专班,建立完善《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固化“定期调度、会商研判、动态跟踪、全程督促”闭环工作机制,压实各环节工作责任。二是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动真碰硬落地见效。严格遵循“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总体要求,坚持“条条有硬招实招、件件有着落回应”原则,逐字逐句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研究梳理整改任务,制定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213条,形成《都江堰市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于2月5日向省委巡视办报备。并根据省委巡视办反馈整改方案审核意见再次逐一细化,举一反三逐项完善,于4月24日报省委巡视办正式备案。在集中整改期内,先后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31次,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巡视整改相关工作。坚持把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巡察工作等专项检查问题整改与常规巡视问题整改同谋划、同部署、同督促,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坚决推动整改的良好局面。三是以坚决的政治定力推进整改清仓见底。聚焦“保交楼”、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等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集中攻坚,坚定不移推进整改任务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完成率81.4%。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共制定、修订和完善制度机制21项,确保巡视成果常态常效,达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目的。

(二)市委书记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指挥、亲自督促落实,既统筹巡视整改总体工作,又牵头攻坚重点难点问题,带领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主动担责,扎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从管党治党的政治高度坚决履行政治责任。时刻牢记“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重要要求,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市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及巡视整改专题会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省委对我市的各项工作要求,把准巡视整改工作政治方向和政治要求,自觉承担巡视整改领导责任,担任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逐条逐次、逐字逐句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二是以主动担当的责任意识带头攻坚难点问题。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认领“保交楼”、生态价值转换、民生领域问题短板、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整改任务10个(面上问题7个、具体问题3个)。坚持每月在市委常委会会议上听取班子成员关于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多次就“保交楼”“老易养”、生态价值转换、城乡融合发展及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等开展专题研究和现场督导,全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集中整改期内,牵头的面上问题已完成2个、具体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三是从标本兼治的认识高度统筹整改纵深推进。领导并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对重要问题线索,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统筹抓好阶段性整改与长期性整改,坚持具体问题与面上问题相结合,督促提醒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确保所有问题均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督促各条线建立机制、巩固成果,对暂未完成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攻坚。

二、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还有差距”问题。一是深入推进“四大结构”优化调整。制发了《中共都江堰市委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高质量建设乡村振兴共同富裕新城的实施意见》《都江堰市环境友好型制造业产业布局规划》等政策文件,加快推进都江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3个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定,加快传统行业低碳转型,完成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1、3号线和四川都钢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都—四”山地轨道交通项目加快推进,M—TR旅游客运专线开通运营,完成110KV胥家变电站改造工程、玉堂街道新区110KV输变电项目10KV出线通道、鲤鱼沱大桥10KV电缆通道等项目建设,推进天然气工业直供管线建设,推动D219燃气管道内检,并根据结果策划技改项目,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和公用专用充电场站建设。二是深入建设产业创新开放宜业新城。坚持“强二优三连一”产业转型升级导向,精准推进补链强链延链,新签约引进福建银河等涉水重大产业化项目3个,食品饮料、旅游装备产业分别实现产值6.2亿元、8.6亿元。三是深入建设生态优先宜居公园新城。制发了《都江堰市2024年度天府绿道建设工作方案》,有效恢复大熊猫国家公园内*****亩大熊猫栖息地生态环境,新增立体绿化2100平方米、城市绿地14公顷。全面落实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478名河长共计巡河1.85万次,“民间林长”机制入选四川省林长制创新试点典型案例,全面建成“三级田长+网格员”责任体系,累计巡田6万余次。四是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4年上半年,都江堰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49天、PM2.5浓度3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保持成都市前列;地表水断面水质均达到II类及以上标准,优良水体比例100%,城市水质综合指数排名成都市第一;实施耕地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对4个拟开发的“一住两公”等地块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安全稳定。

2.关于“谋划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换”问题。一是积极争取上级生态补偿政策资金。省委巡视以来,争取到省、成都市水资源保护激励资金6332.82万元、林业改革和生态保护恢复补助资金1962.09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资金3217.2万元。二是提升城市产业能级。成功举办双遗马拉松、青城登山赛等主题文旅活动90余项,打造南桥坊、仰天窝、青城山综合演艺中心等文旅项目,天府软件园青城园区项目加快推进,新签约引进福建银河等涉水重大产业化项目3个,稳步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拓宽产业转化渠道。三是积极探索价值转化新模式。借鉴浙江“丽水模式”,积极开展碳核算、碳足迹认证和参与碳汇、绿电绿证交易,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会同中国环科院策划包装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项目,与三方机构对接探索合作开发林业碳汇项目、川西林盘等碳减排项目,积极引导域内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碳信用交易等金融产品和服务,4家企业已申请成都市“零碳券”,探索开展水权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推进GEP核算成果转化运用。

3. 关于“生态产品研究成果转化,争取相关生态补偿政策和资金”问题。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都江堰市深化生态补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发《都江堰市贯彻落实〈成都市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分工方案》《都江堰市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细则》,将生态补偿政策和资金对上争取情况纳入党政同责目标考评内容。二是积极主动向上争取。202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议调度推动生态补偿政策和资金支持,多次带队到上级部门汇报争取,市生态委办每月调度相关单位工作推进情况,有效汇聚工作合力。省委巡视以来,已争取省、成都市各类奖补资金*****.11万元。三是规范论坛研讨活动。制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坚决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以都江堰市名义举办的各类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有效杜绝出现“新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情况。

4.关于“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还缺乏实质性举措”问题。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积极呼吁省、成都市加大对都江堰市饮用水源保护的激励补偿力度。二是加快推动水生态价值多元转化。农夫山泉都江堰生产基地项目加快建设,新签约引进福建银河、北海美信博等涉水产业项目,2024年1—6月食品饮料产业产值达到7亿元。打造2024都江堰好“嗨啤”消夏夜啤美食季、建堰2280年都江堰放水节等“亲水”“拜水”水文化消费场景。二是做大做强都市现代农业品牌。依托猕猴桃、茶叶、川芎等重要生态产品和精华灌区核心区等重点区域GEP核算成果,加强生态农产品规模化、组织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完成“都江堰风物”品牌管理机制体系建设和形象设计,都江堰茶叶(绿茶)和方竹笋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新培育猕猴桃花粉“芯片”品牌1个;推介融合非遗、温泉、赏花等的精品旅游线路20余条,拓展乡村消费新场景。三是探索碳减排路径。与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合作探索开发林业碳汇项目、川西林盘等项目,加快推进玉堂街道宝瓶社区建设成都市第二批近零碳排放区试点,积极参与全省碳排放权交易。

5. 关于“深度开发文旅资源存在短板”问题。一是实施招大引强行动。赴北京、上海、香港等地开展推介活动6次,16个首批重点项目加快洽谈,包装推介青城中医药康养中心等项目10个,成功签约“都江·夜堰”沉浸式夜游项目、南桥坊项目等文旅产业链项目(企业)4个,全力推进青城山综合文化演艺等项目招引落地、锦都幸福里等项目实现供地、仰天窝广场文旅等项目开工建设。二是实施精准补短行动。市场化常态举办青城山登山旅游节、成都双遗马拉松、都江堰放水节等重大文旅活动,举办新春潮流市集、美食节等消费活动,加快推动玉堂窑址、芒城遗址公园建设,实施横山子窑遗址考古调查项目,不断丰富体验性、场景化旅游产品。三是实施区域联动行动。加快文旅融合示范区建设,深化“川渝冰雪旅游联盟”合作,“千秋西岭·南国热雪”冰雪旅游精品线路入选文旅部发布的“2023—2024全国十大冰雪旅游精品线路”,联合三星堆、三苏祠、金沙遗址等共同签约打造“成都都市圈精品旅游环线”,联动川渝八市区共建“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四是实施品牌提升行动。坚持以天府旅游名县复核为抓手,积极开展天府旅游“名品”“名宿”等品牌打造,推荐并申报2024年天府旅游名品、名宿、名导、名镇、名村。

6. 关于“对资源深度开发研究谋划还不够”问题。一是推进青城山—都江堰景区资源深度开发整合。已完成《青城山—都江堰景区产业规划方案》编制,《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已报省林草局待批。盘活景区经营性资产以及闲置资产,通过公开招商方式确定三方公司实施统一规范管理,推进秦堰楼、金刚堤业态提升,启动了“都江·夜堰”沉浸式夜游项目公开招标,长江文化公园建设取得立项批复。二是丰富全域旅游业态产品。全面梳理了都江堰世界旅游目的地重点片区内文旅资源,包装策划项目10个,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在海口联合举办投资机会清单发布会,成功引进了南桥坊、锦都幸福里等文旅产业链项目4个。发布了优质文旅资源特色线路12条,推进“青城民宿”品牌打造。三是优化青城山—都江堰景区管理运行体系。进一步明确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风景名胜区日常管理、世界遗产地的保护、传承和利用,构建“管委会+公司”的运营模式,做强文旅产业链主承载。

7.关于“旅游反哺财政能力较弱”问题。一是加大文旅项目招引力度,赴北京、深圳等地拜访腾讯集团、中央戏剧学院等企业院校20余家,邀请香港爱家集团、深圳普乐方、星瑞集团等企业院校10余家到都江堰市实地考察。2024年以来引进了“都江·夜堰”沉浸式夜游、南桥坊等文旅产业链项目4个。二是扩大旅游市场主体规模能级。抓好文旅“个转企、小升规”“上规入统”,2024年新增都江堰伊甸园农业有限公司、四川旅投乐学旅游有限公司2家入库文旅产业限上(规上)企业。积极探索景区商业“上规入统”和业态提升,引入专业运营机构探索景区商业统一运营管理模式。

8.关于“景区资产权属各不相同,两大景区经营性资产闲置”问题。一是摸清资产底数和权属。按照文物、建筑物、经营性资产等类别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厘清资产管理权属和职责边界。全面梳理16处、2.34万平方米闲置资产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负面清单等,建立了“投入使用”+“招引利用”两本台账,其中2.11万平方米用于招引精品文创、数字旅游、文化体验、大师工作室等业态;剩余约0.23万平方米用于研学公共空间或游客休息点。二是实施资产盘活攻坚行动。制定了《青城山—都江堰景区闲置物业盘活攻坚行动方案》,细化招引方向与负面清单,建立资产盘活工作专班,逐一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着力盘活闲置资产。通过对外发布资产信息、组织团队专业招引等方式引入文创、展览、休闲娱乐等多种类型业态,力争按照攻坚方案于2024年盘活0.5万平方米,2025年盘活0.62万平方米,2026年盘活0.62万平方米,2027年盘活0.6万平方米。三是理顺资产管理职责。制定发布了《青城山—都江堰景区产业规划》《都江堰景区经营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9.关于“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滞后”问题。一是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举办市级领导干部和局级主要负责同志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题读书班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积极参与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生物制造等国家、省、市重点关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形成了《低空经济的产业分析及都江堰市产业发展基础与未来发展方向建议》。二是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坚持以节能降碳减污、技术产品升级为抓手,推动建材、钢铁等传统行业规范治理和绿色转型,加快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2号线超低排放改造,持续巩固四川都钢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成果,全市7家企业纳入成都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大力发展“天府好水”等环境友好型制造业,加快制定《都江堰市促进“天府好水”“旅游装备”等重点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政策》,加快推动农夫山泉都江堰生产基地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年底前建成投产,新签约引进福建银河等涉水产业项目,积极招引明仁苏打水项目,持续建强绿色产业载体。三是深入推进工业领域“智改数转”。制发《都江堰市培育新质生产力,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2024年度实施方案》,完成规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大调研;引导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和上云工作;推动元气森林生产基地项目、亚大塑料智能化改造项目、海蓉药业固体制剂车间数字化改造项目等3个项目申报四川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项目,着力推进传统制造业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10. 关于“工业结构调整步伐缓慢”问题。一是先后出台了《都江堰市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实施方案》《都江堰市环境友好型制造业项目准入及退出办法》,《都江堰市环境友好型制造业产业布局规划》已经专家评审会通过,有效规范制造业项目准入及退出管理。二是全力推动“天府好水”、旅游装备等环境友好型制造业发展,加速推进农夫山泉都江堰生产基地项目、四川蓉都电工仪器仪表有限公司等8个重大主导产业项目建设,持续推进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四川都钢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8个青城山旅游装备功能区传统建材企业转型升级,促进项目上规提质,不断降低冶金行业规上工业企业产值在规上工业企业产值占比。2023年,全市冶金行业规上工业企业产值在规上工业企业产值占比27.6%,同比降低了6.8个百分点。

11.关于“‘天府好水’、数字经济等环境友好型制造业和新兴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问题。一是全力抓好招商引智“一号工程”。聚焦食品饮料、先进制造、人工智能等环境友好型制造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方面,市领导率队招商拜访企业99家,签约引进福建银河、北海美信博等重大项目8个,投资金额40.7亿元。二是推动产业聚集成势。强化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引领,元气森林投运3条生产线,2024年1—6月产值同比增长24%,计划新增生产线,进一步提升产能;农夫山泉都江堰生产基地项目完成10个单体主体封顶,10月第一条生产线试生产。2024年上半年全市食品饮料产业产值达到7亿元,“天府好水”产业集群初步规模。三是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去年7月,市委十五届七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都江堰市委关于坚持创新驱动强化科技赋能积极抢占数字经济新赛道的实施意见》,今年又制发《都江堰市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发展专项政策》及实施细则,成立都江堰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联盟,抢抓结对联动契机,并与成都高新区合作打造南桥坊数字艺术创意商业街、东软数字健康产业园,夯实天府软件园青城园区载体支撑,目前已招引注册落地结算类、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类企业13家;启动数字化改造企业13家,其中明德药业、华川压铸等9家中小企业已纳入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名单,都钢钢铁等4家规上工业企业正实施产线数字化改造。四川道勤整体合金螺纹铣刀生产线技改项目申报工业领域第三批超长期特别国债,新增上云企业126家。我市2023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达34.2亿元,占GDP比重达6.7%。

12.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得不牢”问题。一是压实工作职责。调整优化《都江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组成名单》,严格落实《都江堰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制发《都江堰市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细则》等,坚持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失职失责问题追责问责。二是推动工作落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先后18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现场督导、暗访督查、温馨提示、督办通知等形式强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各类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率达98.3%。充分发挥市生态委办、市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2024年上半年召开重点工作专题(调度)会21次,高标准召开市生态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三是全面落实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动态优化调整“县、镇、村”三级河长,“民间林长”机制入选四川省林长制创新试点典型案例,全面建成“三级田长+网格员”责任体系,2024年上半年共计巡河1.85万次、巡田6万余次。

13.关于“源头控污针对性不强,简单以罚代治,违法排污时有发生”问题。一是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已依法审批通过建设项目13个。二是推进源头治污。指导督促14家企业全面落实清洁生产审核,推进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预计改造完成后将减排氮氧化物200余吨。常态开展警示约谈和普法宣传,已累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000余份,对9家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的企业开展集中警示教育约谈。三是严格规范执法。制发了《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双随机”抽查检查方式开展日常监督执法,执法检查对象、频次、人员均由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统一抽取确定。2024年以来,已完成“双随机”执法检查54家(次),按照成都市总队统一调度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531家(次),根据投诉反映线索开展信访投诉调查处置216次,发现并立案调查违法问题线索18个,未发生同一企业受到两次以上处罚的情况。

14.关于“实地察看发现,大观污水处理厂排水处浮有部分厨余油污”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已于2023年10月事发当日对发现问题进行核查处置,经现场核实,排水处浮有厨余油污为上游偷排油污遇河道内浅滩淤积造成,非排水管泄露导致,已于当日立即清理处置完毕。二是建章立制。制发了《都江堰市污水处理厂附近河渠巡查办法》,就常态化开展污水处理厂附近及其余河段巡查监管工作主体、巡查频次、巡查内容予以明确,2024年以来聚焦污水处理厂附近河渠已巡查59次,其中针对大观污水处理厂总排口附近河段已巡查15次。三是强化监管。针对河渠沿线餐饮企业加强检查,已组织开展护河宣传教育活动5次,宣传有关河渠保护法规并查处乱倒餐厨垃圾违法行为2起。四是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大观污水处理厂管网排查,扎实做好病害管网治理,确保污水处理稳定达标排放。

15. 关于“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缺少有力举措”问题。一是强化统筹谋定思路举措。强化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压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抓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责任,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委会议等会议10余次,研究出台了“市委一号文件”、《2024年“天府粮仓精灌区”粮经作物高产高效行动工作方案》《都江堰市深化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为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政策支撑。二是多措并举保障良田粮用。构建耕地保护“1193”工作体系,完善“三级”田长制组织体系,实行耕地保护工作月通报、“红黑榜”制度季度通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2023年10月以来,已腾退低质低效经果地1500亩、腾退低效果木8300余亩,新增耕地6000亩。三是产业提能助力村集体经济消薄培强。不断完善“5+4”产业图谱,开工建设都江堰市“甜猕”共富科创园,组建粮食类产业联盟,持续提升特色种植业全链条组织化水平。出台了《都江堰市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国有平台公司结对帮扶130个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2023年10月以来,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成立强村公司2家,新增年收入50万元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8个,20万元以下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占比从70%以上降低至25.38%。四是突出宜居宜业,抓好灌区和美乡村建设。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全力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十大行动”,统筹涉农资金、项目集中支持先行村重点村建设,全市5个社区纳入2024年成都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先行村重点村培育,争取成都市奖补资金共1700万元;推进青城山县域副中心建设,不断提高青城山镇区域内服务供给。

16. 关于“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体现不充分”问题。一是提高工作站位。充分发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将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纳入全市目标绩效管理体系,定期研究调度,刚性落实公服配套、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二是做强要素支撑。积极推动公共服务要素保障向乡村倾斜,特别是财政投入和保障乡村用地方面,2024年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乡村振兴资金2.3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24%,土地出让收入安排农业农村支出4.86亿元、占土地出让收入的12.72%,均高于2023年。三是全力攻坚城乡融合。依托2800万游客流量优势及灌区乡村场景,促进农商文旅体医养融合发展,打造亿元级猕猴桃芯片产业,做优做强“天府粮仓”精灌区。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全力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十大行动”,统筹涉农资金、项目集中支持先行村重点村建设,全市已有5个社区纳入2024年成都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先行村重点村培育,争取到成都市奖补资金共1700万元;积极推进青城山县域副中心建设,不断提高青城山镇区域内服务供给和农房品质。

17.关于“都江堰灌区农田水利岁修”问题。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已制发《都江堰市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细化明确了各级渠系和水利设施管护内容和主体。二是全面开展排查。已完成全市3798公里渠系摸底调查,并建立都江堰市农田水利五级渠系台账,共排查梳理存在淤堵、垮塌等问题渠系1848.5公里。按照渠系分级管理原则,加强水利渠系日常巡护管控,已组织开展巡查29次,及时解决巡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三是扎实推进整改。已制定《都江堰市全域渠系畅通五年行动计划》,计划年均治理问题渠系400公里,2023年10月至今已完成太白堰、友谊渠、爱民渠等问题渠系维修整治703公里。

18.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缺乏产业化项目支撑,收益渠道单一”问题。一是完善经营发展机制。已召开农村集体“三资”工作专题会,指导130个集体经济组织全面落实“三资”管理责任和会计代理工作。二是深入推进“清查核实”。已组织开展全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查核实”专项行动,界定出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经营性资产456宗、估值约3.38亿元,按价值比较经营性资产占比达47.86%,非经营性资产占比由原87.85%下降至52.14%。三是盘活用好资产资源。已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利用使用类型核实,全市现有农村集体资产资源757宗,其中,已盘活612宗,盘活利用率达80.85%。出台了《都江堰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细则(试行)》,深化推动“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切实解决了农村产权交易资产确权难、盘活难问题,2024年以来已在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12宗、交易5宗。

19.关于“农村集体经济年收入20万元以下占比较高”问题。一是坚持“一村一策”。出台了《都江堰市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都江堰市2024年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方案》,积极探索“资产盘活型”“生态转化型”“村企合作型”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增加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二是强化目标导向。研究制定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指标评价体系,并将集体经济发展指标纳入各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五方面考核工作内容之一。三是增强造血功能。已建立完善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多元化投入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机制,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累计成立了强村公司33家(2023年10月以来新增2家),实现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组织35个(2023年10月以来新增8个)。截至目前,全市20万元以下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仅33个,在130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占比由原超70%降低至25.38%,在166个社区中占比由原55.42%降低至19.88%。

20.关于“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扛得不够牢”问题。一是持续完善“三级”田长制。设立各级田长247名、耕地保护网格员1125名,截至目前已完成巡田8.7万余次,发现问题线索8个,已全部处置完毕,处置率100%。二是持续推进耕地恢复和补充耕地,制发了《都江堰市2024年耕地恢复工作方案》,已下达第一期1.4万亩耕地恢复任务;已基本完成青城山镇、玉堂街道等4个补充耕地项目建设,立项规划新增耕地836.11亩,规划垦造水田423.48亩。三是稳步推进“天府良田”建设行动。有序推进2024年1.5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已腾退低质低效经果地恢复粮食种植1500余亩、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种植8300余亩。

21.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存在0.8万亩‘非粮化’”问题。一是分类化解去存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从实际出发,分类稳妥处置,不搞‘一刀切’”的要求,对已有0.8万亩“非粮化”,锁定图斑点位,建立台账,逐步化解。2023年10月以来,已分类处置“非粮化”1400余亩。截至2024年6月底,尚有6500余亩“非粮化”,皆为园地、林地、坑塘水面,将按照国务院不搞“一刀切”以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在经济发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严守底线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90号)“严禁不顾果树处于盛果期、林木处于生长期、鱼塘处于收获季等客观实际,强行拔苗砍树、填坑平塘”要求,结合低效果木腾退等政策,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主体调整产业结构,逐年逐步进行化解。二是持续提升耕地保有量。持续完善落实三级“田长制”,积极推进低效果木腾退、补充耕地项目,2023年10月以来,累计新增耕地6000亩。三是完善制度强管理。制发《都江堰市防止高标准农田“非粮化”工作方案》《都江堰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都江堰市高标准农田建后运行管护工作办法》等引领性文件,进一步明确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规范高标准农田规划设计、建设程序、施工管理、验收管理、管护利用等环节,杜绝新建高标准农田“非粮化”。

22.关于“全市家庭农场总量中涉及粮食种植占比少”问题。一是强化政策引导。出台了《2024年“天府粮仓精灌区”粮经作物高产高效行动工作方案》,在项目申报、补贴奖励、职业培训等方面重点向粮食种植类家庭农场倾斜,组织开展了种粮政策和技术专题培训1次,覆盖家庭农场主及种粮大户400余人。二是推广新技术。加强提升耕地“容积率”成果转化及运用,积极推广“猕猴桃+马铃薯”“水稻+川芎”等粮经复合种植模式,开展了20个油菜、小麦新品种试验示范,充分挖掘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家庭农场调整种植结构366户。目前,全市现有家庭农场2134户,其中涉及种粮家庭农场405户,占比由原4.05%提升至18.97%。

23. 关于“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问题。一是加强上级资金管理。及时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强化上级资金项目管理。二是坚决落实存量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将结转两年以上的转移支付资金统筹安排使用,缓解土地收入短收造成的收支矛盾。三是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贯彻执行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市财政严控一般性支出预算,2024年一般性支出预算较2023年同口径预算压减13.1%。

24. 关于“对重大项目投资效益预判不足”问题。一是严格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严格按照《都江堰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编制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以坚决禁止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为原则,拟申报的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经行业主管部门、市财政局研判评估后进行申报,并会再次对资金情况进行核实,资金落实的项目方可列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目前已形成2024年拟实施政府投资项目表,待政府投资项目联席会议、市政府常务会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实施。二是精准争取各类上级资金支持。对标上级政策资金重点投向,组织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市属国有企业开展项目包装策划培训,加大上级财政预算内资金、各行业领域上级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特别国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政策资金争取力度,力争更多项目纳入中央、省、成都市盘子,获得资金支持,减轻本级财政负担。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了《都江堰市深化开放合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了招商引资重大项目集体会审机制,有效提升投资决策科学性。

25.关于“旅游客运专线有轨电车”问题。一是提升运营绩效。积极推动都江堰M—TR旅游客运专线项目运营期绩效考核第三方机构采购工作,编制了项目营销工作方案,加大项目营销宣传力度,科学高效调整项目运行图。二是提升项目上座率。优化与都江堰M—TR旅游客运专线项目并行的公交线路,提高游客和群众出行体验。三是开发配套产品。联合青城山—都江堰景区、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都江堰繁育野放研究中心(熊猫谷)等景区景点开发车票与景区门票绑定的套票产品,为广大游客提供旅游出行无缝对接便利交通服务供游客自主选择。四是提升项目收益。不断研发应用项目新形态、新场景,已完成1列都江堰中医药主题列车和10列丰谷酒业主题列车打造,实现收入230万元。后续将充分利用M—TR专线轨道交通及移动旅游产品的特性,开发亲子游玩、熊猫文化、道文化、文创集市、VR及AR等丰富多样的主题列车,提升项目的娱乐性、趣味性和附加值,不断提升项目收益。

26. 关于“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应对措施不足”问题。一是压实企业债务风险防范的主体责任。通过定期召开融资专题会,专题研究债务化解,制定融资总量目标考核细则等方式,压实企业债务风险防范责任。目前,正在围绕“债务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债务风险量化评估机制”“债务风险报告制度”“加强结果运用强化重点监管”四个方面拟制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并通过开展“金融夜校”,邀请金融行业专家讲授分析经济、金融等领域最新形势政策等,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二是持续增强自身造血功能。抓紧制定市属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专项方案,通过调整融资结构、优化融资成本,有序推进债务化解和风险防控,突出“抓项目、强产业、活资产”,深化产业布局,加快二次分类改革,积极探索靠市场化营业收入化解债务的良性发展之路,从根本上化解债务压力。

27. 关于“化解处置民生领域问题存在短板”问题。一是全力化解房地产领域矛盾风险。2024年已召开融创、恒大、绿地项目专班会议20余次,研究推进“保交楼”项目专项借款抵押额度、新增专项借款和资金拨付等事项,针对融创项目剩余“保交楼”交付任务,落实专项借款和新增专项融资贷款,全力保障按时交付。二是全力化解涉老服务行业矛盾风险。强化类养老业态监管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出台了《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发了《都江堰市涉老服务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规范提升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建立《都江堰市涉老服务企业信息台账》,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加强资金监管,全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切实防范养老服务领域社会稳定风险。三是科学确定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已票决选定并有序推进青城大桥改建一期工程、都江堰快铁站站前广场建设工程等10项2024年市本级民生实事项目。

28. 关于“有效化解‘保交楼’问题还有差距,恒大、融创、绿地3个项目‘保交楼’”问题。一是聚力攻坚、高位统筹。充分发挥都江堰市房地产领域矛盾风险防范处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作用,定期调度研判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已召开领导小组会议37次,深入研究“保交楼”资产保全、落实配套融资、提升交房环境品质、加快办证等事项,全力保证工作高位统筹、扎实推进。二是聚焦难点、加快推进。破解资金瓶颈加快住房交付。2024年1月5日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来,针对剩余的融创项目2149套交付任务,在已争取的8.08亿元专项借款基础上,分别于2024年3月、6月新争取到位专项借款0.724亿元、获得建行等商业银行组成的银团批准授信约3亿元以解决融创项目实施交房必须款项。持续用力加快项目施工,强化项目施工组织和材料供应协调,优先保障工人工资支付,确保了融创项目2149套住宅于2024年6月30日前按照省、成都市“保交楼”专班标准分批实施交付。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项借款使用高效安全。制定《都江堰保交楼专项借款使用办法》,成立市住建局、市审计局、第三方过程监管公司等组成的3个项目工程产值审核小组,结合项目进度将专项借款按审核后的工程产值直接拨付到民工工资专户和施工单位(材料商)账户,坚决保障专项借款用于保交楼建设。三是多措并举、保障还款。推进保交楼项目企业资源、资产变现资金和异地调配资金用于专项借款还本付息,将融创、恒大、绿地项目可售房源作为专项借款抵押物保全到国有平台公司名下。多次召集融创、恒大、绿地三家公司协调推进抵押资产变现事宜,形成了《优化国家专项借款项目还款方案》。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实施细则》要求,督促指导市域内房地产项目用好预售监管资金,主动化解工程欠款、交房矛盾等纠纷风险,全力避免出现新的“保交楼”。

29.关于“青城溪村项目”问题。一是纳入专班统筹推进。已将项目纳入住建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纳入融创项目专班统筹研究推进,按程序使用项目预售监管资金,该项目已复工续建。二是多举措争取融资贷款。已梳理项目剩余未售商业、车位、酒店等400宗资产网签备案保全至市属国有平台公司名下,用于融资抵押。

30.关于“监管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不到位”问题。一是完善制度。制定完善了《都江堰市类养老机构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都江堰市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都江堰市促进类养老机构规范发展联动监管责任分工方案》,明确了类养老机构建设要求、监管机制、化解方案和责任分工,为类养老机构规范建设提供了指引和参考,切实推动类养老机构规范发展。二是宣传警示。已对养老机构和类养老经营主体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和警示约谈。针对全市17家投入运营的备案养老机构和39家类养老机构,已组织开展两次为期1个月的非法集资主题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1万余份,督促经营主体签订并公示《规范诚信经营承诺书》,警示约谈相关负责人65人(次)。三是加强监管。联动金融机构对重点类养老机构经营帐户异动情况进行监管。组织有关部门及镇(街道)对养老机构和类养老经营主体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巡查12次,对非法集资问题“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

31. 关于“‘老易养’经营点位、床位、入住对象”问题。公安机关已对‘老易养’企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依法对涉案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涉案财物开展追赃挽损。

32. 关于“‘兰苑’、‘九龙颐养’存在‘老易养’”问题。一是组建工作专班。已将“兰苑”“九龙颐养”等纳入重点监管,启动联合监管举措,成立专项工作组,多次警示约谈公司相关负责人,定期进行沟通对话,实时掌握机构动态,督促公司全力保障四方利益群体的合法权益。二是明确监管主体,已建立监管账户加强运营主体的资金监控,责令制定还款计划,成立客户维护小组,全面梳理客户信息,分类进行有效化解。三是加强案件侦办和追赃挽损。已依法对成都明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兰苑)、四川众合百年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九龙颐养)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和追赃挽损,并对相关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兰苑、九龙颐养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移送起诉至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3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20次,其中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9次,先后召开十五届市纪委四次全会、市委2024年巡察动员部署会,对全市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巡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聚焦省委“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开展十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省市采用刊发都江堰市经验做法5期,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在成都市作交流发言、作为成都市区(市)县级唯一专项参阅材料呈报中央第八督导组。二是全面压实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评细则》《都江堰市纪检监察系统年度工作考核细则》,贯通运用“九责工作法”,扎实开展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日常监督和检查考核,用好“函责、谈责”等有效方法,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强化“一把手”监督,对9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内问责。

34. 关于“主体责任压力传导”问题。一是层层压紧压实责任。贯通运用“九责”工作法,突出普规普纪、政治谈话等重点,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定动作。高质量召开了中国共产党都江堰市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扎实推进清廉蓉城建设“都江堰篇”,已完成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构2023年度“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二是紧盯“关键少数”。通过组织述责述廉,深化常规巡察,建立与执法司法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等方式,强化对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的常态监督,持续提升办案引领,形成强大震慑。三是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加强普规普纪教育和政治谈话,开展“六大纪律”专题研讨,制发了《进一步加强普规普纪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推动各级各部门开展了各类“规纪法”学习教育活动396场次、*****余人(次),2024年上半年已开展政治谈话485人(次)。

35.关于“听取和研究有关巡察工作情况不及时”问题。一是提升规矩意识。已召开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第一次会议,组织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巡察组相关人员等30余人对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成都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中共成都市委巡察工作议事决策规则》进行了专题学习,确保工作规矩“入脑入心”、工作运转有序规范。二是严格程序标准。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议事决策程序、标准、时限,在十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现场巡察结束14天后,赓即召开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书记专题会议,及时听取和研究了十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情况。

36.关于“督促严的要求在基层落实还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大监督力度。已建立基层“小十长”提级监督工作机制,将集体“三资”体量较大、班子成员曾发生过违纪违法问题的重点社区“一把手”等20名“小十长”纳入市纪委监委提级监督范围,立案查处“小十长”6件6人。二是突出刚性执纪。持续开展村级监督“五个一”行动,2024年以来收集群众反映问题诉求245个,已办结226件,群众反馈满意213件,满意度达94.2%;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已办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118件118人。三是科学有序实施十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已对市委社工部等8个单位及19个社区开展常规政治巡察,对市教育局等6个单位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并将村(社区)“小微权力”“微腐败”问题纳入巡察监督。

37.关于“监督执纪动真碰硬不足”问题。一是坚持监督执纪办案引领。对3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围绕促项目、改作风、保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处分处理34人。二是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对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以及关键岗位、重点工作、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2024年上半年,已累计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256件(次)、284人(次),其中“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56人(次)。三是探索协同联动监督。制定了《关于促进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的实施办法(试行)》《都江堰市执法司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协同配合强化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办法》,推动相关市级部门及时向市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

38.关于“落实‘办案引领’有偏差,紧盯‘关键少数’还有差距”问题。一是落实“政治家办案”理念。聚焦中心工作,多渠道深挖问题和线索,受理问题线索同比增长121%。重点关注“案中案”,在审查调查中积极深挖彻查,立案数量和人数同比分别增长57%、46%。二是加强协作联动。已召开全市审查调查工作推进会1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协调会6次,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线索以及本级巡察移交问题线索采取循线深挖、倒推追究等方式,梳理出14件重点关注件,并对相关人员立案审查调查。三是紧盯重点领域。盯紧“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执行落实各级重大决策部署、项目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深挖严查相关问题线索,对相关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39.关于“查处‘先法后纪’比例高”问题。一是全面深化拓展案件来源。健全了市纪委监委与市委工作部门、执法司法机关、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单位常态沟通、线索移送机制,健全“五方监督”前、中、后协作配合机制,拓展与驻市单位(企业)纪检机构联动协作范围和深度。截至目前,市委巡察办、市审计局移送市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同比增长96%,立体监督格局初显成效。二是不断优化调整案件结构。加强自办案件快立、快审、快结。今年所立案件中,主动发现占比85%,处分人员中自办案件占比88%。抓实“销涉法存量、促自办增量”工作,设立“先法后纪”案件占比警示线并持续督办,加快未结案件督办力度。

40.关于“2023年1至8月立案数同比下降”问题。一是聚焦主责主业。突出以查办案件为引领,保持立案数增减幅度与全省立案总数增减幅度同频共振。召开审查调查工作推进会,明确了2024年审查调查工作重点,并对2023年全年以及2024年开年以来审查调查工作形势进行分析通报,压紧压实各单位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已制定2024年审查调查工作考核办法,优化考核指标设置,更加突出案件查办“压舱石”作用。定期依托“濯锦课堂”“安全首课”等培训形式,多层次开展审查调查业务交流培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二是加强统筹调度。用好用活“三块黑板”“通报的再通报”+“九责工作法”等,定期开展自评自查,每月对案件查办推进情况进行横向纵向分析,形成推进情况报告,已对28家质效不佳单位进行点名通报,对19家做得好的单位通报表扬。突出发挥榜样引领作用,评选2023年“办案能手”10名、“优秀案件”5件。每月盘点临期问题线索和案件,定期制发《“两久”问题预警通报》,对进度滞后的审查调查部门进行点名通报督办,截至目前已制发通报4期。

41.关于“采取外包方式开展‘第三方督查’,对发现的一般问题简单化立案查处,降低了办案的质效水平”问题。一是规范日常监督。已取消第三方机构开展机关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工作。将机关纪律作风情况作为各街道纪检监察工委、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月度监督检查重点任务清单内容。紧盯元旦、春节、清明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并联动职能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级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旅游市场秩序、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通过组织多方力量主动监督检查发现违规使用加油卡、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立案查处15件15人。二是整合监督力量。联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察员、新闻媒体等汇聚监督合力,联合开展纪律作风暗访,立案查处17件19人。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42.关于“建设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有弱项”问题。一是建立干部队伍专业人才库。聚焦“5+N”产业生态,梳理文旅业、数字经济等6大产业链专业干部人才,已动态纳入110余名大数据产业、经济金融、文化旅游等方面专业人才入库。已对全市67家单位全覆盖开展市管领导班子调研,深入发现掌握优秀专业干部,建立了全市文旅产业、金融领域、生态环境、地灾防治等方面专业干部需求台账。二是加大高层次人才协同引育力度。组织25家企事业单位赴西安开展“蓉漂人才荟”·西安交通大学校园行现场招聘活动,提供岗位74个,吸引应届高校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22人。实施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培育行动,新培育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才134人。

43.关于“利用生态环境优势、高等院校较多的优势,推动校地合作、校企合作成效不佳”问题。一是推进校地合作。制发了《都江堰市校地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在5所驻市高校推广“木子尹”“清明放水节”“青城武术”3项非遗传承项目,2024年以来已开展非遗活动37场次。二是深化合作项目建设。推动驻市高校联合企业申报“川芎农业产业园总体规划”“都江堰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等校企合作项目8个,制发《都江堰市支持驻市高校设立“产业教授”岗位工作方案》,与京东、阿里巴巴、苏宁易购等10余家企业签订校企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产品制造、检测类企业工作室5个,设计类企业工作室10个。三是强化就业创业。在都江堰市高校建设“就业直通车”服务点,高频开展公共招聘进校园活动,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为驻市高校毕业生提供岗位2180余个,储备青年就业见习岗位521个。加强与高新区、锦江区、重庆市等地合作,开展线上线下“春风送岗”活动16场,累积提供就业岗位1万余个。截至目前,全市5所高校与主导产业相关的文旅专业人才本级就业率约5%。

44.关于“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缺乏长远规划问题”。一是突出源头活水。围绕都江堰事业发展需要,已建立《都江堰市干部队伍专业人才库》,动态储备110余名熟悉文旅、大数据等方面的专业干部。针对性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和地灾防治专业干部动态储备库,储备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干部29人,储备地灾防治相关专业干部20人。二是鲜明用人导向。大力从重点工作、重大斗争一线选拔优秀专业干部,目前已提拔补充1名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干部、1名地灾防治相关专业干部进入市管领导班子。

45.关于“外籍专家人才引进和建设发展国际友好城市和国际友好合作关系”问题。一是优化体制机制。制发了《都江堰市海外引才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了“项目共建+活动联办”聚才模式,畅通国际组织、外籍人才双向交流渠道,吸引集聚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科技成果的国际化人才。引聘日本专家平郡元一担任四川中旺科技有限公司外籍首席专家,招募日本关西大学教授越山健治等为都江堰市“海外荐才大使”;聘请光亚学校外籍教师张凯瑞、苏博为“都江堰市幸福美好十大工程十佳观察员”;吸引埃里克·董博等18名国际人才参与我市文化旅游、城市治理、科技创新等领域发展。二是深化友城经贸互利。依托中泰(四川)生态农业产业园建设,引进泰国籍技术专家20余人次入驻园区,推进种养循环发展,促进猕猴桃出口欧盟、东盟国家,全力争取老挝等国际友城外贸订单。三是拓展友城教育医疗合作。扎实推进“一校一品”友城交流计划,依托马来西亚华裔在外资源优势,促成都江堰顶新新建小学、都江堰市实验中学与马来西亚万孚国民型小学、居銮中华中学缔结国际友好学校协议,提升双方教师教育教学专业水平。推动都江堰医疗中心专家代表与美国、澳大利亚等24个国际日间手术学会成员国家医疗专家开展学术交流,拓宽医疗工作思路,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四是开展友城会议论坛活动。承办熊猫巴斯和平友好论坛、领事官员都江堰行等友城活动,吸引日本、意大利等10余个国际友城200余名专家学者齐聚都江堰,推动国际友城间互学互鉴、共同发展。五是强化友城人文互鉴。连续9年举办成都国际友城青年音乐周分会场活动。用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接待印尼、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首团到都江堰旅游观光,接待欧洲和韩国旅行商,为都江堰入境游市场发展注入新活力。

46.关于“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市委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专人专班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完成。二是强化贯通协作。优化与纪检、组织、巡察部门横向联动机制,围绕反馈问题,开展常态化监督督查,持续问题整改,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整改责任,推动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不断深化。三是强化统筹推进。切实协调责任部门履行职责,对上一轮巡视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不到位的2个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全力攻坚。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经过六个月集中整治,都江堰市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市委将继续把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扛牢巡视整改政治责任。进一步督促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推动主要负责同志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抓在手上,真抓实干、抓出成效,持续推动分管领域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切实发挥巡视标本兼治作用,确保巡视整改工作经得起历史检验。

(二)对表对标深化巡视整改。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坚决摒弃过关思想,严防“前紧后松、虎头蛇尾”,持续发扬“钉钉子”精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常态化管理,持续跟踪到底,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整改到位和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把每一项问题改彻底、改到位、改出成效;对整改落实消极懈怠、不主动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决追责问责。同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切实把整改成效以制度的形式巩固下来。

(三)继续深化整改成果运用。牢固树立抓整改就是抓发展的理念,以巡视整改为契机,着重提升党员干部精气神,切实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与项目攻坚、招商引资、乡村振兴、生态环保、补齐民生短板等各项中心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树立“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的用人导向,引导干部勇于担当、真抓实干,推动形成“比学赶超、力争上游”的浓厚氛围,真正做到把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转化为奋力绘就中国式现代化万千气象都江堰图景的强大动力。

通报内所涉整改事项的进展情况更新截至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果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8月30日至9月20日,联系电话:028-********(工作日:9:00—12:00;13:00—17:00)。邮政信箱:都江堰市都江堰大道215号,中共都江堰市委办公室,邮编******


标签: 整改 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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