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总装生产线建设2#、3#配电站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新型总装生产线建设2#、3#配电站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新型总装生产线建设项目2#、3#配电站工程施工监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新型总装生产线建设项目2#、3#配电站工程施工监理;
2、建设单位: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4、计划工期:4个月;
5、工程规模:本工程2#、3#配电站建筑面积均为204.12m2,地上一层、建筑高度6.15m,建筑结构主要类型为钢筋砼框架结构,建筑物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丁类,耐火等级为二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7、招标内容:监理服务内容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派驻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12日。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20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9月27日13:30时。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悦莹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刘东东
电 话:***-********
电子邮件:lngczbgs@sina.com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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