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2024年度第二批研究项目申报公告
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2024年度第二批研究项目申报公告
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为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经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同意,现组织开展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2024年度第二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项目
参见《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2024年度第二批研究项目选题》,须原题申报。
(一)立项资助
申报研究项目立项为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重大或重点项目。其中,立项为重大项目的,资助20万元/项;立项为重点项目的,资助10万元/项。
(二)研究周期
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的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应用对策研究项目的研究期限不超过1年。各研究项目的具体研究期限在立项协议中明确规定。
(三)结项标准
1.重大项目须提交15万字书稿或5万字研究报告;重点项目须提交13万字书稿或3万字研究报告;查重率均不得超过20%,并经专家鉴定为合格等级以上。
2.同时,须完成以下研究成果至少1项:
(1)围绕研究主题在核心学术期刊发表文章;
(2)围绕研究主题在中央“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省部级以上党报(理论版)发表理论文章;
(3)围绕研究主题在市级及以上咨政平台刊发有重要参考意义的咨政报告。
研究项目成果在发表、出版、提交有关部门决策参考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研究项目”。
二、申报资格
全国范围内的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党政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中的社科研究团队,均可申报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研究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次项目仅接受团队申报,申报团队须由1名牵头负责人和5至7名骨干研究成员组成。团队牵头负责人只能申报项目一项,团队骨干成员参与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两项。
(二)重大项目申报团队牵头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申报团队牵头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科研组织能力;骨干研究成员须具有相关研究能力或实际工作经验。
(三)鼓励跨区域、跨单位、跨学科吸纳研究人员组建申报团队,联合开展项目申报。
(四)有牵头在研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研究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作为牵头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五)申报团队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有不实,一律视为违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记入信誉档案。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团队在指定网站下载填报《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研究项目申报书》《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研究项目评审活页》等申报材料。
(二)项目申报单位、联合申报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的组织指导,负责审查申报团队成员资格,审核申报书内容的完整性,特别是以往承担项目和前期成果等情况,确保填写内容真实准确。
(三)项目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报材料纸质件6份及相关电子件(PDF格式光盘刻录1张)至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经评审、审核准予立项后,研究项目名单于指定网站公示。
五、有关事项
(一)下载、公示网站及地址。重庆社会科学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ass.net.cn/index/)“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项目专栏”;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门户网站(https://www.cqskl.com/ch/index.html)“通知公告栏”。
(二)纸质材料请报送校社科处,由社科处邮寄至重庆市江北区华新街桥北村270号(重庆社会科学院)行政楼409室赵丹收,邮编:******。
(三)有关事项咨询联络方式。校内社科处联系人:陈老师 ********;社科院联系人:赵丹,电话:023-******** ;杨述超,023-********。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4年8月30日
标签: 第二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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