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西站交换场、打拉亥站、四分滩站信号设备大修包西站交换场、打拉亥站、四分滩站信号设备大修施工
包西站交换场、打拉亥站、四分滩站信号设备大修包西站交换场、打拉亥站、四分滩站信号设备大修施工
包西站交换场、打拉亥站、四分滩站信号设备大修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SG2024-38
1.招标条件
包西站交换场、打拉亥站、四分滩站信号设备大修已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包兰、包环线调度通信设备大修等12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4〕205号)批准建设,建设管理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包西站交换场、打拉亥站、四分滩站信号设备大修分别位于包头市、巴彦淖尔市。
建设规模:
包西站交换场信号设备大修:
1.信号。
1)调度集中系统:新设CTC3.0分散自律调度集中系统,TDCS/CTC调度中心网络通信等设备配套修改和调试。
2)SAM系统:本工程SAM系统利旧,软件配套修改。
3)车站联锁系统:更新冗余型(二乘二取二)计算机联锁及配套设备,更新室外超大修期的设施设备。
4)信号集中监测系统:更新为2020版信号集中监测,新设道岔缺口监测设备。
5)电源系统:更新综合智能电源屏。
6)场间联系室内新设,室外电缆更新,在场间分界处割接。
7)STP系统:本工程既有STP系统设备及室外STP无源应答器利旧配套修改,室内STP机柜利旧。
2.通信。
通信机房至新建信号机房敷设48芯光缆,通信机房至箱变间敷设12芯光缆,通信机房增设ODF架,通信机房新设2台三层交换机、1套2.5G传输设备。
3.电力。
新建1座160+250kVA双电源一体化远动箱变,车站低压配电改造及新建信号机械室电力、照明配套等。
4.房建。
利用既有信号设备用房西侧空地,新建二层信号机械室446m2,既有信号机械室改建为电务信号工区用房,既有通信机房内加铺防静电地板等。
打拉亥站信号设备大修:
1.信号。
1)调度集中系统:新设CTC3.0分散自律调度集中系统,TDCS/CTC调度中心网络通信等设备配套修改和调试。
2)闭塞系统:
a)站间维持正向四显示自动闭塞模式,区间室内设备更新,室外设备利旧,区间电缆在进站信号机处割接,设置ZPW-2000区间轨道电路监测及诊断系统。
b)本站XB口与包头北方面、SJ口与九原物流园区方面维持既有半自动闭塞, XB口更新半自动闭塞站间安全信息传输设备,并与邻站站间安全信息传输设备匹配使用。
3)车站联锁系统:更新冗余型(二乘二取二)计算机联锁
及配套设备,更新室外超大修期的设施设备。
4)信号集中监测系统:更新为2020版信号集中监测,新设
道岔缺口监测设备。
5)电源系统:更新综合智能电源屏。
2.通信。
通信机房至新建信号机房、箱变间分别敷设12芯光缆;通信机房增设ODF架;通信机房新设2台三层交换机、1套2.5G传输设备。
3.电力。
新建1座100+250kVA自闭贯通双电源一体化远动箱变,车站低压配电改造及新建信号机械室电力、照明配套等。
4.房建。
利用既有信号设备用房西侧空地,新建一层信号机械室223m2,既有信号机械室改建为电务信号工区用房等。
四分滩站信号设备大修:
1.信号。
1)调度集中系统:新设CTC3.0分散自律调度集中系统,TDCS/CTC调度中心网络通信等设备配套修改和调试。
2)闭塞系统:
a)站间维持正向四显示自动闭塞模式,区间室内设备更新,室外设备利旧,区间电缆在进站信号机处割接,设置ZPW—2000区间轨道电路监测及诊断系统。
3)车站联锁系统:更新冗余型(二乘二取二)计算机联锁及配套设备,更新室外超大修期的设施设备。
4)信号集中监测系统:更新为2020版信号集中监测,新设道岔缺口监测设备。
5)电源系统:更新综合智能电源屏。
2.通信。
通信机房至新建信号机房、箱变间分别敷设12芯光缆,通信机房增设ODF架,通信机房新设2台三层交换机、1套2.5G传输设备等。
3.电力。
新建1座100+250kVA自闭贯通双电源一体化远动箱变,车站低压配电改造及新建信号机械室电力、照明配套等。
临河配电所将贯通调压器增容至630kVA。
4.房建。
拆除站内东北侧既有老站房,新建一层信号机械室338m2(不含架空层),既有信号机械室改建为电务信号工区用房等,对既有塌陷房屋进行大修。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西站交换场、打拉亥站、四分滩站信号设备大修全部施工。
标段划分:本次共计1个标段,标段号为XHSBSG-1。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3其他说明: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满足以下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其中: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需具备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和施工方案报批的能力,并能承担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2)业绩要求:近5年须独立承担过至少3项类似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项目业绩。
(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任务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3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5年以上铁路大中型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铁路大中型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至少10年,主管项目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3信用、信誉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且在公布期;未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未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近3年未受到国家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及以上处罚。投标人自行承诺、附官方网站查询页并盖单位章。
3.4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 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8日,本次招标不售卖纸质招标文件。如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均须下载招标文件。
4.4施工图纸的获取:投标人在标书发售时间内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到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28号214室)领取纸质施工图,不收取押金。开标结束后5日内将施工图退还招标人,不提供电子版图纸。
4.5技术咨询:
各投标人在使用专业工程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软件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9时30分。
5.2递交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5.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银行保函扫描件需放在投标文件中,银行保函原件必须在2024年9月24日17时00分前,递交至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28号)。未按要求递交的,所产生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9月25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
注: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的是综合评估法,调整系数K为0.98、0.985、0.99、0.995和1.0,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随机抽取一个调整系数。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28号
联系人:李海琴
电话:0471-*******
电子邮箱:ggsjhb@126.com
10.其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2024年8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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