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苏市采坑地质环境治理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乌苏市采坑地质环境治理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乌苏市采坑地质环境治理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乌苏市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16:1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1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11:00
开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预算金额 ¥75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正勇
项目联系电话 199*****993
采购单位 乌苏市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乌苏市新市区街道信江路00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92-*******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阜新街1号2号楼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99*****993

项目概况

新疆乌苏市采坑地质环境治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ZB-WSCKZL-*******

项目名称:新疆乌苏市采坑地质环境治理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3

最高限价(元):*******.2,*******.13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新疆乌苏市炮台梁一带废弃采坑地质环境治理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拟治理区位于乌苏市西城区朝阳路东侧,南距连霍高速(G30)约400米,距离市政府245°方位5.2千米处,有简易道路连接治理区和朝阳路,交通条件十分便利。
治理区内采坑及废料堆的存在使原有地形地貌景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土地的损坏方式主要是压占和挖损,满目疮痍,采坑深度一般2-32米,最深处可达35米,坑壁近乎直立,坡度70-90°。估算采坑总体积约157万立方米。
根据治理原则、目标及当地规划,治理区针对采坑四周的陡峭坑壁采用削方放坡、局部筑坡的方式消除崩塌隐患,针对整个治理区进行平整,使治理区与周边地形地貌协调一致。
预期工程量:治理区推运总方量******.18立方米,拉运总方量******.42立方米,场地平整总面积******.55平方米,工程说明碑1座。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新疆乌苏市北京南路延伸路西侧采坑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治理区位于乌苏市北京南路延伸路西侧,北距连霍高速(G30)约300米,距离市政府206°方位3.5千米处,有简易道路连接治理区和北京南路,交通条件十分便利。
治理区为无序开采形成的大面积采砂坑,采坑的存在严重破坏了区内的原始地形地貌,治理区现状开采已停止,土地权属为国有,根据查询三调数据治理区涉及到的地类有天然牧草地、水浇地、其它草地等,植被覆盖率约15%。
治理区分布有1个采坑,采坑整体西侧较浅,东部较深,采坑东西宽约264-454米,南北长约550-910米,采坑西侧深度0.5-2米不等,采坑东侧深度7-12米不等,采坑南、北两壁坡度较缓,坡度约15-20°,西壁坡度约20-40°,东壁较陡峭,坡度约50-80°。采坑占地面积约0.26平方千米,体积约80万立方米。
根据治理原则、目标及当地规划,首先对建筑垃圾采取清运,针对采坑四周的陡峭坑壁采用削方放坡消除崩塌隐患,针对整个治理区进行平整,使治理区与周边地形地貌协调一致,治理后土地为裸土地,植被自然恢复。
预期治理工程:治理区垃圾清运约1230立方米,推运方量******立方米,拉运筑坡方量*****立方米,场地平整******平方米,工程说明碑1座。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野外并完成竣工验收,2024年12月底前提交全套竣工资料。;标项 2,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野外并完成竣工验收,2024年12月底前提交全套竣工资料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完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供应商提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和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苏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乌苏市新市区街道信江路004号

联系方式:0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阜新街1号2号楼3楼

联系方式:199*****9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正勇

电 话:199*****993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采坑地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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