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生态环境局地表水和水源保护区视频监控设施设备购置询价公告
梧州市生态环境局地表水和水源保护区视频监控设施设备购置询价公告
一、询价项目名称
地表水和水源保护区视频监控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二、购置项目内容
立杆式在线视频监控设施设备7套。
三、相关技术要求
(一)监控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080P;
(二)有不少于30天的监控视频存储功能;
(三)有入侵AI识别功能;
(四)摄像头视角可旋转不小于180度;
(五)允许设置多名管理员;
(六)无电无网方案优先;
(七)有24小时响应的本地维保团队。
四、项目设置点位
万秀区:g111.********,23.********;
长洲区:g111.********,23.********;
苍梧县:g111.********,23.********;
藤 县:g110.********,23.********;
岑溪市:g110.********,23.********;
(以上均为GCJ-02坐标)
五、项目预算
报价最高不得超过8.6万元(人民币),含:
(一)设施设备购置、安装费用;
(二)一定时间内的维护费用。
六、报价人资格要求及所需材料
(一)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必须提供详细完整的售后方案与技术支持;
(三)鉴于国家环境信息安全和相关政策考虑,不接受外商直接持股企业的参加;
(四)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五)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六)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七)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八)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含品名、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总价等项目相关的所有开支);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
七、评选要求
参与询价的单位应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装订密封后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询价审议将综合考虑报价金额和资质等条件,具体由我单位评审小组审议并出具结果。我单位将在询价工作完成后,将结果告知参与询价的单位。
八、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项目服务商应于2024年9月6日前,将询价文件(内含盖公章报价单及营业执照等)电子版发至联系电子邮箱(gxwzhb@126.com),纸质版封装后邮寄至梧州市生态环境局,邮寄地址:梧州市长洲区菊湖路8号梧州市生态环境局。
九、联系事项
联系人及电话:周杰0774-*******
梧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3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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