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石化年焚烧残渣等危险废物处置
四川石化年焚烧残渣等危险废物处置
四川石化2024-2025年焚烧残渣等危险废物处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N315-FW1032-01
本招标项目四川石化2024-2025年焚烧残渣等危险废物处置已由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四川石化2024-2025年焚烧残渣等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采购。
2.2 项目概况: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应标准要求,公司正常生产、检维修过程产生的“焚烧残渣”、“废白土及废脱氯剂”、“废焦粉焦炭”、“废旧沾染物”、“实验室废液”、“废旧树脂”、“废醚化催化剂”等废物含微量重金属或有机物或沾染毒性物质,属于危险废物需要委托有资质单位采取资源化利用或物化、焚烧、填埋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
2.3 招标范围:四川石化公司正常生产、检维修过程产生的“焚烧残渣”、“废白土及废脱氯剂”、“废焦粉焦炭”、“废旧沾染物”、“实验室废液”、“废旧树脂”、“废醚化催化剂”等废物含微量重金属或有机物或沾染毒性物质,属于危险废物需要委托有资质单位采取资源化利用或物化、焚烧、填埋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最终实际数量须经过招标人计量后双方签字确认。
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应标准要求,四川石化公司公司正常生产、检维修过程产生的“焚烧残渣”、“废白土及废脱氯剂”、“废焦粉焦炭”、“废旧沾染物”、“实验室废液”、“废旧树脂”、“废醚化催化剂”等废物含微量重金属或有机物或沾染毒性物质,属于危险废物需要委托有资质单位采取资源化利用或物化、焚烧、填埋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需要处置的各种危险废物预估量如下:
序号 | 废物名称 | 废物代码 | 计划产生量(吨) |
1 | 废焦粉焦炭 | 900-013-11 | 200 |
2 | 废树脂 | 900-015-13 | 100 |
3 | 废丁二烯聚合物 | 900-016-13 | 3 |
4 | 焚烧残渣 | 772-003-18 | 2000 |
5 | 废活性炭 | 900-039-49 | 12 |
6 | 废旧沾染物 | 900-041-49 | 500 |
7 | 废电路板及电容 | 900-045-49 | 30 |
8 | 氟利昂空瓶 | 900-047-49 | 4 |
9 | 实验室废液 | 900-047-49 | 30 |
10 | 废白土及废脱氯剂 | 251-019-50 | 750 |
11 | 废醚化催化剂 | 261-170-50 | 200 |
12 | 废油漆 | 900-299-12 | 8 |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每一种危废设置一个控制价(详见下表)
招标控制价表
序号 | 废物名称 | 废物代码 | 计划产生量(吨) | 招标控制价(单位: 元/吨,含税6%及运费) |
1 | 废焦粉焦炭 | 900-013-11 | 200 | 1240 |
2 | 废树脂 | 900-015-13 | 100 | 1240 |
3 | 废丁二烯聚合物 | 900-016-13 | 3 | 1240 |
4 | 焚烧残渣 | 772-003-18 | 2000 | 910 |
5 | 废活性炭 | 900-039-49 | 12 | 1240 |
6 | 废旧沾染物 | 900-041-49 | 500 | 1240 |
7 | 废电路板及电容 | 900-045-49 | 30 | 2000 |
8 | 氟利昂空瓶 | 900-047-49 | 4 | 4134 |
9 | 实验室废液 | 900-047-49 | 30 | 4134 |
10 | 废白土及废脱氯剂 | 251-019-50 | 750 | 1033 |
11 | 废醚化催化剂 | 261-170-50 | 200 | 1240 |
12 | 废油漆 | 900-299-12 | 8 | 1240 |
投标人所报价格为含6%增值税、处置费、运输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报价方式:以《招标控制价表》分项汇总后的总价【报价单价合计】作为一个整体计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起运地点:四川石化(四川省区彭州市石化北路1号)
2.6 服务期限:签订正式合同时间作为工期开始,有效期至24个月止。
2.7 服务要求:中标人应注意存放地点和运距,自行安排提运所需的车辆,甲方提供废物包装容器以及装载货物的叉车,服从招标人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投标人承诺在接到危险废物提运通知后,3天内将危险废物转运出厂(若政府环保部门有其他明确要求,按其要求执行),否则招标人有权进行扣款(详见合同文本)。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2.8 定标原则:
按有效投标报价(报价单价合计)经评审后由低到高排序最低投标价法,单位为元。即经评审后的报价最低排名第一,经评审后的报价最高排名最后。
(1)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为2家,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竞争性;若具备竞争性,按实际最多有效投标人数推荐;若不具备竞争性,否决所有投标;有效投标人仅为1家的,否决所有投标)
(2)如果出现经评审的投标价并列的情况,则报价最低者排前;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提供业绩累积绩数量多的优先,以合同及其发票数量为证。
(3)一般情况下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必要时将结合对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和风险复核情况,可优先选择全生命周期内能源资源消耗最低、环境影响最小、科技创新、整体利益最大化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须具有四川省生态环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需包括《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900-013-11”、“ 900-015-13”、“ 900-016-13”、“772-003-18”、“900-039-49”、“900-041-49”、“900-045-49”、“900-047-49”、“ 251-019-50”、“261-170-50”、“900-299-12”项。危险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满足上述要求的可以参与投标,但仅允许协同合作单位中一家参与(若同时投标,投标均被否决)。(依据202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危险废物应当根据现有处置设施和能力就近集中处置”要求,按照就近原则设定本次处置单位选择范围。)
且涵盖上述代码类别危险废物的总处置能力不小于*****吨/年。
*3投标人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核准经营方式”应包括收集、贮存、处置(“处置”的形式包括“利用”),在招标年内需要更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需提供更换证件说明及保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同时在更换证件前应保证甲方现场存放的危废转运业务持续、高效,更换证件后第一时间继续开展转运业务),对超过两个月没有办理完成的甲方有权进行考核或解除合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仅允许运输业务分包,危险废物处置严禁转包、转委托;
*5、投标人(1)自行运输的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第9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且运输范围包括危险品第9类,或危险废物运输经营许可;
(2)委托运输的,必须有与专业运输公司之间签订的有效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等相关事项,做到分工明确,工作界面清晰,运输单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第9类,或危险废物运输经营许可;
(3)从事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的驾驶员需提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复印件,押运人员需提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复印件。
上述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的复印件证明。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2022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交易条件。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8、开标当日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4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投标登记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在拟投标标包处点击“报名”,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
② 支付标书费
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在可购买的订单列表下支付标书费,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
(登陆账号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以同时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详见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本项目仅支持电汇支付),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投标登记和支付标书费)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上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
① 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② 已办理U-key的投标人应复核U-key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内,如证书失效,需按上述程序购买新的U-key。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4 年9月14日08时5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注:请投标人注意: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确保上传的文件的附件状态都是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按项目提交投标保证金伍万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R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
地址: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人:贺先生、蒙女士 |
电话:189*****568 |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qq.com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网站注册、U-Key办理、招标管理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及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4年8月30日
标签: 焚烧残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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