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天心区委政法委员会:天心公安分局机关院落维修改造弱电信息化项目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中共长沙市天心区委政法委员会:天心公安分局机关院落维修改造弱电信息化项目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详见附件

二、相关标准

《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公通字[2010]56号、《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划化建设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长沙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管理规定》、《长沙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精细化建设标准》、《湖南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标准》等。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0个自然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达到使用标准。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货物的运输、保管、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1.4本项目从原材料采购至货物运输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的全部过程中,采购人可派代表到生产现场对工艺流程及生产所需的材料进行检查,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若与投标文件及合同中不符,采购人及时要求进行整改,若不进行整改的可终止合同,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所产生的任何损失。

1.5如中标人不能按时交货,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进行扣款,扣款从支付款中扣除,最多推迟20天,如超过20天,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已完成的施工不能拆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服务标准

1、设备维护措施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1定期维护计划;

1.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1.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故障响应时间

2.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2备件服务:中标人需留一套运维工具在甲方指定地点(包括网线钳,网线,LED屏电子吸盘,1.5LED屏、条屏各1块,1.5LED屏、条屏电源各1块,寻线仪1套,维修工具包1套等),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3、维修与备品备件服务

3.1产品应是原装正品,所有硬件需包含正版授权,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3.2项目整体硬件质保叁年(,有具体要求的部件按相关要求执行),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货物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3.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升级服务费、耗材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3.5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4、技术服务信息(要求提供在采购人当地设有的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

5、质保期内中标人在接到故障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进行维修,对于不能及时修复的主要设备要在接到故障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提供替代设备,以保证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转。

6、系统完成验收后,中标人应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7、设备安装调试要求

8、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

9、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10、技术支持要求

1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12、叁年维保期期间,采购人提出的维保要求,中标方需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

13、一般故障在当日内现场解决,疑难故障在24小时内解决。

14、重要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现场值守服务,值守时间由甲方指定,乙方需无条件配合。

15、人员培训要求

16、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2人,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17、中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所投产品的附件、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等。保证产品能正常使用的附件、备品备件及项目清单中要求提供的零配件和备品备件等。

18、中标人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应按标准措施进行包装,包装物不回收。每一包装箱内应附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的种类数量按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规定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应当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及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自查情况作为书面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采购单位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启动考核并验收。

3、项目考核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需马上整改,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交由采购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考核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本项目的弱电信息化维护保障工作必须按照分局节点警务、重大活动安保工作等要求落实到位,对于因工作不力、疏忽而导致与项目相关的弱电信息化保障工作出现保障不力甚至保障事故的情况出现的,分局将对维护期间的费用予以审减,严重的甲方可单方面直接解除合同及后续维护保障服务。

6、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7、项目完成后,成交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七、其他要求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线路变更等相关辅材增加时,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为保证产品质量,投标人须列所投产品的具体型号,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项目重所涉及到的跳线、音视频线等短距离的线路均要求使用原装品牌类线材。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即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落维修改造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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