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采购意向公告
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采购 | 采购内容:主食、杂粮、食用油、调味品、干杂副食品、水产、冰鲜水产、猪牛羊肉、生禽等新鲜产品及熟食、肉类加工品、新鲜蔬菜、水果、蛋类、奶制品等其他辅料。全年采购金额约555.84万元,合同期为1年。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 采购数量:1批 主要功能或目标:采购符合质量的主副食品,配送至指定地点。 需满足的要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 主食、杂粮、食用油、调味品(食用盐(G5461-2000),酱油(GB2717-2018)等)、干杂副食品、水产、冰鲜水产、猪牛羊肉(猪肉符合GB *****-2016,牛羊肉要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生禽(家禽按照国家标准采购)等新鲜产品及熟食、肉类加工品,新鲜蔬菜、水果、蛋类(符合《鲜蛋卫生标准》 (GB2748-2003))、奶制品等其他辅料。其他没有特殊说明的,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 555.84 | 2024年11月 |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户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二)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两证合一的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违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程楠
联系方式:150*****097
标签: 食堂主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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