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某单位副食品物资及配送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某单位副食品物资及配送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福建某单位副食品物资及配送货物类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BFAH-W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

交货地点

备注

1

主要涵盖蔬菜、水果、畜肉类、禽肉类、水产、冻品、干货、调料、生鲜和牛奶等副食品,以及应急快餐的配送

详见采购需求

1+1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当年每季度按标准要求对供应商进行1次履约考评,若前3季度考评优秀、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的供应商,可续签1年。合同期内累计2次考评满意度低于70%的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终止与其签订的供货合同)

福建省武夷山市(具体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曾被采购单位处罚终止合同的副食品供应商投标 ;

2.项目预算: 1700万元,本项目按下浮率进行报价,价格下浮率限定在不低于10%(不含),不在限定范围内的下浮率,其投标无效 ;

3.最高限价: 1700万元,本项目按下浮率进行报价,价格下浮率限定在不低于10%(不含),不在限定范围内的下浮率,其投标无效 ;

4.本项目第1包确定3家供应商中标,根据通用文件规定:确定多家供应商中标的,投标供应商数量通常为中标数量的3倍以上;不足3倍但达到2倍的,按照本章第20.4条规定执行;不足2倍的,重新组织采购。经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数量通常为中标数量的2倍以上;不足2倍但达到1.5倍的,采购机构可以函商采购单位相应减少中标数量,经采购单位书面确认后继续组织评审,否则重新组织采购。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①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前3名为中标供应商,采购单位最终进货单项单价以各中标供应商中标单项单价(即中标下浮率)为准。②供货业务均摊:根据配送区域将业务量分为3部分,三家供货商各供一部分,由采购单位定期组织轮换。③若中标供应商不同意以上推荐定标原则条款,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所投产品)和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投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因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原因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记录(提供承诺函)。2.在采购单位驻地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3.投标供应商应是非外资参股的企业。4.报价供应商已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食品采购涉及到经营许可资质)
(六)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至 2024年09月06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楼)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详情见第四大点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五)条本项目特定资格内容。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3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 09:30
(三)投标地点: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楼)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09:30
(二)开标地点: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楼)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二)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fjktzbyxgs@qq.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陈世玉、陈东英、赵斌

办公电话: 报名事宜联系方式:许女士 0591-********转818

项目投标咨询联系方式:陈世玉、陈东英、赵斌 0591-********转816

保证金事宜联系方式:洪女士 0591-********转807

移动电话: 176*****967

传 真: 0591-********


十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世玉
联系电话:176*****967
传 真:0591-********
地 址:福建省 福州市
详细地址: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0*****317
,福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副食品 配送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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