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新营运大楼安防监控工程供应商选聘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新营运大楼安防监控工程供应商选聘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新营运大楼安防监控工程供应商选聘项目
(一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HC-JLZB-2024-499-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新营运大楼安防监控工程供应商选聘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新营运大楼安防监控工程供应商选聘项目(一标段);
2.2招标范围:
一标段:四平分行新营运大楼安防主材设备采购供应商选聘(详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4项目地点:四平东南生态新城B-02、B-03地块,东临四平市植物园街,南临紫气大路;
2.5项目预算:一标段:*******.38元;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3.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授权书;
3.1.4投标申请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1.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7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裁判文书”(wenshu.court.gov.cn/)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3.1.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原件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到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逾期不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4年9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2楼开标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号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齐先生
电 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
联系人:付艳
电 话:17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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