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手持终端购置项目
黑龙江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手持终端购置项目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 采购条件
黑龙江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手持终端购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黑龙江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批准,现对该货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招标采购 □询比价采购 □谈判采购 □直接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项目名称:黑龙江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手持终端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JAJA********
项目预算金额:300,000.00元
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采购50台手持端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供应商应当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4年08月30日9:00起至2024年09月03日17:00止(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
到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11号获取采购文件。
4.3 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6.其他
6.1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供货平台、上发布。
6.2 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6.2.1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址: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文明路21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457-*******(一切事宜请联系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俊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11号
联系人:付女士
电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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