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湖倒淌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工程-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青海湖倒淌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工程-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青海湖倒淌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工程-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青海湖倒淌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工程-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投标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青海湖倒淌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工程-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1.2 招标人:共和县生态环境局

1.3釆购代理机构:青海佳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建设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净化日处理1000立方米人工湿地及尾水提升泵站1座,铺设网管1.1千米;修复倒淌河下游河流沿岸河滨缓冲带面积共12.1公顷,修复倒淌河及户口湿地周边生态退化区面积20 公顷;修复倒淌河湖口湿地面积23公顷,铺设污水收集管网7.5千米,建设污水检查井245座等相关配套实施竣工后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1.6 中标投标人数量及中标份额:

t一家

□家,中标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A)

2.1 招标范围:建设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净化日处理1000立方米人工湿地及尾水提升泵站1座,铺设网管1.1千米;修复倒淌河下游河流沿岸河滨缓冲带面积共12.1公顷,修复倒淌河及户口湿地周边生态退化区面积20 公顷;修复倒淌河湖口湿地面积23公顷,铺设污水收集管网7.5千米,建设污水检查井245座等相关配套实施竣工后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2.2服务期:竣工后两个月(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2.3服务地点共和县倒淌河镇。

2.4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2.5 安全目标: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两个类别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3、省外进青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手续;

2财务要求: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 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本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相关业绩 ;

4信誉要求:1投标人必须提供中《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截图(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20天内);2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釆购项目,否则相关询比响应文件均无效。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招标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09 月02 日至2024 年09 月04 日,每日上午09 时至12 时,下午14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佳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6号喜欢里天街2号楼*****号)现场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2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售后不退。

5询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询比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 月06 日09时30 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6号喜欢里天街2号楼*****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询比响应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询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询比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釆购公告在上发布。

(注: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釆购项目,釆购公告应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或者通过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质量检测 水污染防治 水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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