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五大连池经济开发区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新增锅炉及配套附属设施安装项目
黑龙江五大连池经济开发区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新增锅炉及配套附属设施安装项目
黑龙江五大连池经济开发区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新增锅炉及配套附属设施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1101G240*****1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五大连池经济开发区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新增锅炉及配套附属设施安装项目已在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405-******-04-01-******,项目招标人为五大连池市中达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25%、75%,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五大连池经济开发区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新增锅炉及配套附属设施安装项目。
2.2项目地点:黑龙江五大连池经济开发区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内。
2.3招标范围:1台40吨外循环锅炉设备及其配套系统(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4合同履行期限:锅炉签订合同45天后首发货;第90天锅炉本体发货完毕;第160天水压安装完毕;第220天具备点火调试条件并能够正常运行。
2.5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6交货地点:黑龙江五大连池经济开发区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内。
2.7最高限价:2146.1万元。
2.8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级(含)以上资质(许可项目锅炉制造,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子项目锅炉安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含)以上资质;
3.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级(含)以上资质(许可项目锅炉制造,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子项目锅炉安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含)以上资质。
3.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热能工程专业或机械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企业为其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
3.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3.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以上查询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8月30日17时00分至2024年09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4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本单位远程解密即可)。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9.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9.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10.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五大连池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6-*******
招标人:五大连池市中达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84*****11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江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56-*******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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