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综合毒性在线分析仪的公开招标公告
购置综合毒性在线分析仪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购置综合毒性在线分析仪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供水调度监测中心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 17:1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20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开标。 | ||
预算金额 | ¥15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佳妮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1023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供水调度监测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天潼路135号5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99号6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1-********-1023 |
项目概况
购置综合毒性在线分析仪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4**********-********
项目名称:购置综合毒性在线分析仪
预算编号: 0024-********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购置综合毒性在线分析仪
数量:2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台综合毒性在线分析仪。交货地点:上海市,业主指定地点。
交付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及设备安装、集成改造,开始试运行。试运行15日后组织整体验收,试运行期间保证正常运行。
合同履约期限: 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及设备安装、集成改造,开始试运行。试运行15日后组织整体验收,试运行期间保证正常运行。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具有履行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09:3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标签: 在线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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