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采购工伤认定业务档案整理服务的比选公告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采购工伤认定业务档案整理服务的比选公告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采购工伤认定业务档案整理服务的比选公告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工伤认定业务档案整理服务。
项目服务期:3个月。
项目内容:对2004年-2014年、2023-2024的工伤认定业务档案(数量约2.6万卷,具体以实际存量为准)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
二、质量要求
1.对档案进行分类、组卷(一人一卷,多卷一盒)、排序、剔除重复文件、编制页号、拟写案卷目录,制作案卷封面(牛皮纸)、著录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扫描、图像处理、存放备份,装订、装盒、填写档案盒信息、上架入库。
2.工伤档案扫描分辨率需达到300DPI及以上,彩色模式。
3.纸质档案能够实现向档案馆移交。
三、项目保障要求
1.项目实施期间所需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扫描设备等)、办公耗材(牛皮纸、档案盒)等由服务供应商提供。
2.整理过程中发现文件材料有所缺漏,为维护文件材料之间应有的联系,确保档案完整性,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由采购人追补材料归档。
四、项目最高限价
项目单价最高限价7元,总价最高限价18.2万元。各服务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五、结算方式
该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项目中标价。
六、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服务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服务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服务供应商近3年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报价时要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服务供应商需对此项目配备不少于5人的工作团队,整理人员需具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拟安排的项目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2人)需具备档案中级或以上职业资格;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8月至今任意月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的凭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有多年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服务经验优先;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1.按照服务供应商的报价合理性、档案管理经验,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综合考虑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本项目将采取“综合评选”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评分成交结果将按规定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签订服务协议。
八、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
有意参加我局采购项目的机构,请于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3日,将响应文件递交采购人。
投标人将密封完整的响应文件递交到收文地址后并签到,由收文人员确认文件密封性完好性。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密封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九、响应文件编写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响应文件必须对比选文件做出实质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时须递交响应文件一式陆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应在文件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有差异的,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统一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参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投标项目(密封破损,未盖公章等情况视为不合格)。
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胶装成册,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响应文件要求盖章及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签字或法人印章,未按规定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发布媒介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十一、采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9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院(广阳道19号)四楼会议
十二、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 称: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王殿光
邮 编:******
电 话:158*****166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 19 号305B房间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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