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江苏星之诚纸箱包装有限公司、淮安阿特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环评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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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名称

建 设

地 点

建 设

单 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500万只家用电器、储能电包装及1000万件食品级塑料制品项目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涟水县经济开发区应急养护中心北侧、港口路东侧

江苏星之诚纸箱包装有限公司

年产1500万只家用电器、储能电包装及1000万件食品级塑料制品

江苏卓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印刷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清洗废水经隔油调节+混凝气浮+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池处理后与经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接入涟水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公兴河。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印刷、清洗、裱纸、过胶及粘箱工序产生的废气、危险废物暂存废气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产生的飞起废气等。注塑、印刷、清洗、裱纸、过胶及粘箱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输送到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危险废物暂存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加盖后以吴组织形式排放;因建设项目注塑、印刷、清洗、裱纸、过胶及粘箱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非甲烷总烃通过同一根排气筒DA001排放,其产生的有组织非甲烷总烃从严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3 限值;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标准。

3、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注塑机、循环冷却塔海德堡六色印刷机、海德堡四色印刷机、印刷机、清废机、半自动打印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合理布局、隔声以及加强院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营运期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的排放限值。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废有边角料、废烫金纸、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胶、废水处理污泥等。其中,边角料、废烫金纸、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胶、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固废贮存场所标志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2-1995)修改单;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57 号)。所有固废零排放。

2

年产7GW太阳能硅片项目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空港产业园中欧路北侧、蒋庵东路西侧、洛阳路南侧、电池厂房东侧

淮安阿特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7GW太阳能硅片项目

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纯水制备系统浓水、切片废水、脱胶初冲废水、脱胶浸泡废水、清洗废水(包括逆流漂洗废水、碱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冷却塔及冷冻机排水和空调系统冷凝水。切割废水、切片设备清洗废水经调节+铁碳微电解+芬顿处理后接入淮安阿特斯光电新能源项目的污水处理站进行生化预处理;脱胶初冲废水、脱胶浸泡废水、清洗废水(包括逆流漂洗废水、碱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调节+微砂+水解酸化处理后接入淮安阿特斯光电新能源项目的污水处理站进行生化预处理;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冻机循环冷却废水、纯水制备系统浓水、收集后与经生化处理的切片废水、脱胶初冲废水、脱胶浸泡废水、清洗废水(含冲厕废水)接管至涟水县空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不含冲厕)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涟水空港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中COD、SS、氨氮、总氮、总磷等污染物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3)表2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生活污水执行涟水空港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本项目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3)表 2 中“硅太阳电池-硅片制造”限值要求。涟水县空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设计出水水质指标中SS和粪大肠杆菌群数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一级A标准,其余指标除TN外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类标准,TN≤10(12)mg/L,尾水最终排入盐河。涟水空港污水处理厂为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水经处理后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中一级A标准。。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自动粘棒工段前处理酒精擦拭、粘棒、塑料胶板脱胶工序和危废库产生有机废气等。其中自动粘棒工段有机废气通过密闭集气罩负压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切片工段产生切片粉尘,在密闭设备内负压收集后采用“设备自带除尘器+一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库有机废气通过密闭排风系统负压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1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食堂油烟通过吸风罩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其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的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3),本项目依托电池项目食堂,食堂规模为大型,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2001)大型设施要求。

3、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切片机、分选机等生产设备及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采取消声减震措施,厂区合理布局,合理安排装卸作业,避免噪声设备同时运转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限值,东、南、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4类限值。

4、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硅渣、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废硅料、废金刚线、废塑料板、废离子交换树脂(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废滤布滤袋(大循环溢流切割液回收系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为废擦拭抹布、含胶粘染物、废胶桶、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活性炭、含化学物质包装材料、化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大循环溢流切割液回收系统)待项目建成投产后应委托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危废鉴别,鉴别结果明确前,应按照危险废物要求分类收集、暂存及贮运等要求管理,鉴别后按鉴别结论要求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2017)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7年第157号)中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的相关规定,危废暂存库污染防治工作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相关规定。所有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评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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