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344国道K169++300科技兴安示范路建设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淮安市344国道K169++300科技兴安示范路建设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344国道(K169+301-K193+300)科技兴安示范路建设工程 已由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 苏交公便安〔2024〕20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淮路〔2024〕84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补助,项目出资比列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江苏常青项目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对HA-2024KJXA-SG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1建设地点:本次招标项目位于344国道K169+301-K193+300段。
2.2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即HA-2024KJXA-SG标段
2.2.1项目建设规模:本次淮安市344国道科技兴安示范路起于与扬州市交界处(K169+301),终点为金湖大桥东桥头(K193+300),全长24km。
主要内容包括:智能调头预警系统、行人过街预警系统、货车右转盲区与预警系统、激光防疲劳系统、智慧安全设施等(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2.3本项目投资额:约108万元人民币;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投标有效期内且不得处于暂扣状态。
3.1.2业绩条件要求: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规模工程(本次招标类似规模工程指单项合同额 60万元及以上的普通国省干线或高速公路的路网运行监测系统工程(含路网监测、道路监控设施、数字公路等类型))或科技兴安项目的施工,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备注: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本次招标类别)为C级及以上。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他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3)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 CC 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或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持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6_******.html。
②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1任类似工程(同上)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
备注: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④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①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具有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或智能交通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1任类似工程(同上)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
备注: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④无在岗项目。
注: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1.6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
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1.7中小企业要求: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条,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给予价格分加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要求。
3.8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通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述系统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3.9 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文件费用,但须缴纳平台服务费206元/标段。
4.3 /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勘察地址为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75号一楼路网指挥中心,各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勘察,联系方式:0517-********;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75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51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常青项目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经济开发区留学生创业园硅谷大厦20楼2011室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83*****036
传 真:0517-********
E-mail:**********@qq.com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8.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HA-2024KJXA-SG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
8.2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勘察地址为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75号一楼路网指挥中心,各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勘察,联系方式:0517********。
8.3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本次招标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8月30日18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4日14时30分。
8.5本次招标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14时30分;第一个信封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16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公开开标。
8.6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
|
江苏常青项目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