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德国智能制造企业来渝考察团组活动接待综合服务招标公告

2024德国智能制造企业来渝考察团组活动接待综合服务招标公告

2024德国智能制造企业来渝考察团组活动接待综合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下述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2024德国智能制造企业来渝考察团组活动接待综合服务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22万元以内

(三)项目背景及主要内容

1.项目背景

为推进与德国在智能制造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我单位计划于2024年9月4日至9月7日期间,联合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中心(德国)共同举办2024德国智能制造企业来渝考察团组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具有专业接待能力和丰富经验的服务机构,负责此次访华团组的接待工作。

2.主要服务内容

(1)负责统筹安排2024智能制造访华团的接待综合服务工作,制定总体接待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考察团嘉宾接待综合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安全应急、后勤保障等有关工作,配合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2)接待方案制定:根据考察团组的活动目的与日程安排,设计详细的接待方案,包括行程规划、活动安排、企业考察对接等。

(3)住宿与交通安排: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住宿、餐饮服务,并确保考察团组成员在访问期间的交通接送服务,包括机场接送、城市间及市内交通。

(4)企业考察对接:协助安排考察团组对区县相关企业的参观调研与考察对接活动。

(5)翻译与陪同服务:提供专业的德语翻译服务,确保沟通无障碍,并指派专人全程陪同,协助解决突发问题。

(6)负责团组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包括抵离渝时间、航班(车次)、参访活动、个性化需求等相关信息,建立重要客商接待信息库。

(7)其他事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人员要求

(1)供应商须构建不少于10人(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和主要人员9名)组成的专业服务人员组成的项目服务团队为本项目服务,服务团队成员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团队负责人应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具有专业的管理、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承担相类似项目的经验。

(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拟派团队人员组成清单、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成交后,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

(3)供应商须承诺服务现场相关负责人员须保证24小时支持服务,提供现场服务人员名单、有效通讯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四)服务日期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策划方案和实施方案,并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2.根据德国团组来渝行程安排开展接待相关工作。

3.本项目为包干价格,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接送站服务、用车服务、酒店接待、餐饮服务、企业考察对接的联络保障服务;翻译服务、陪同服务;其他后勤保障服务及有关应交纳的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不少于50%的预付款,成交供应商须先行向采购人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及同等额度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发票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合法注册并获得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三)近三年以来未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比选,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投标书内容

投标书须采用信封包装并密封(一式三份,其中正文一份,副本两份)。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报名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一)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

(二)投标方案及价格(包括所有费用的全包价);

(三)类似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及其团队);

(四)项目人员配置及履历情况(供应商及其团队);

(五)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自律惩戒;

(七)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函原件材料。

(八)市商务委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评审方法及程序

(一)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通知书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不足一个月的除外)

(3)有依法纳税证明

依法纳税证明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诚信记录和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公司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二)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20%)

20分

有效的竞选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审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竞选人的竞选价格得分。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竞选报价)×价格权重×100。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

服务部分

(60%)

25分

1、接待方案(30分)

包括接待站点(包含但不限于机场、火车站)、酒店现场管理、宴会、餐饮服务、交通保障及培训、翻译服务、考察企业对接服务等方案及组织实施保障措施。

内容全面、无漏项、不存在瑕疵的得30分;存在1处瑕疵的得25分;存在2处瑕疵的得20分;存在3处瑕疵的得15分;存在4处瑕疵的得10分;存在5处瑕疵的得5分;存在6处及以上瑕疵的得0分。

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服务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15分

2、后勤保障方案、突发事件处理方案(10分)

包括后勤保障方案、突发事件处理方案、信息收集整理方案等。

内容全面、无漏项、不存在瑕疵的得10分;存在1处瑕疵的得7分;存在2处瑕疵的得3分;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得0分。

20分

3、服务团队配置方案(20分)

包括但不限于团队人员构成、团队分工、执行能力、服务经验等。

内容全面、无漏项、不存在瑕疵的得20分;存在1处瑕疵的得15分;存在2处瑕疵的得10分;存在3处瑕疵的得5分;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的得0分。

3

商务部分(20%)

20分

2018年1月1日至竞选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接过国际合作相关的会议会展、交流活动等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合同得5分,最多得20分。

提供合同和经确认的重要客商名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综合评分法

满分100分,采购人对供应商的项目实施方案和报价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评估方案部分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方案部分评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评估方案、投标报价部分评分均相同的,随机抽取一家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五、投标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投标地点

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62号能源大厦2405办公室。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9月3日12: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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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服务 智能制造 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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