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鸡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的委托对鸡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16年9月6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上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资金来源情况:
招标项目编号:HLJCL-2016-0098
招标项目名称:鸡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资金到位:资金已落实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招标内容:
招标产品列表: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 |
2 | 气相色谱仪(进口)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微波消解仪(进口) | 1批 | ||
3 | 原子吸收光谱仪(进口) | 1批 | |
超纯水器(进口) | 1批 | ||
电热鼓风干燥箱 | 1批 | ||
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 1批 | ||
千分之一电子天平 | 1批 | ||
百分之一电子天平 | 1批 | ||
酸度计 | 1批 | ||
电导率仪 | 1批 | ||
氮吹仪 | 1批 | ||
可调式电热板 | 1批 | ||
高速分散机 | 1批 | ||
高速冷冻离心机 | 1批 |
注:投标人必须整包报价,不得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3.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6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的二代身份证、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检查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6年9月6日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6年9月12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116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否
5、开标地点和时间:
开标地点: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大厅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鸡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联 系 人:井女士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116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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