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密闭油气回收系统防雷防静电专业工招标公告
增加密闭油气回收系统防雷防静电专业工招标公告
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汽车装车站台增加密闭油气回收系统项目防雷防静电专业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编号:MMSH-R3.21.011-2016-048
1.招标条件
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汽车装车站台增加密闭油气回收系统项目已由中石化股份公司以“《关于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汽车装车台增加密闭油气回收装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化投【2016】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招标机构为茂名石化招标投标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化股份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出资比例为100%。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汽车装车站台增加密闭油气回收系统项目防雷防静电专业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汽车装车站台增加密闭油气回收系统项目。
2.2建设地点: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
2.3建设规模:装车部分:采用“吸附+吸收+低温催化氧化”工艺技术,新建1套处理量为800m3/h的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用于回收苯类混合气;改造汽车密闭装车鹤管18套;将储运车间6座储罐罐顶通气孔改为呼吸阀;新增凝液罐1台,规格为DN600×H1100(罐体高度);吸收塔1台,规格为Φ1000×H8500;吸附罐2台,规格为DN2400×H3550,填料为煤基活性炭;催化反应器1台,规格为Φ1500×H3550;催化剂为贵金属合金催化剂;放空烟囱1套,高度为15m;变频真空泵1套、油气引风机1台;进油泵1台;回油泵1台;电加热器1套;空气稀释风机1台;流量计1台;VOC浓度在线检测仪1台;气象色谱分析仪1台。罐区部分:采用“吸附+吸收+低温催化氧化”工艺技术,建设1套处理量为1500m3/h的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用于回收罐区苯类混合气;将罐区24座储罐罐顶通气孔改为呼吸阀,新增凝液罐1台,规格为DN800×H1200(罐体高度);吸收塔1台,规格为Φ1400×H7600;吸附罐2台,规格为DN3200×H5200,填料为煤基活性炭;催化反应器1台,规格为Φ1500×H3550;催化剂为贵金属合金催化剂;放空烟囱1套,高度为15m;脱硫吸附罐,规格为Φ1600×H5000;真空泵4套;油气引风机2台;进油泵1台;回油泵1台;电加热器1套;空气稀释风机1台;流量计3台;VOC浓度在线检测仪1台;气象色谱分析仪1台。
2.4建设投资:4730.50万元。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104746.64元。
2.5计划工期:2016年8月10日基础开工,装车部分2016年11月30日项目建成中交,罐区部分2016年12月30日项目建成中交。具体以批复的总体统筹计划为准。
2.6本防雷防静电专业工程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本标段招标范围: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汽车装车站台增加密闭油气回收系统项目详细设计中的防雷防静电专业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
2.8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计提出的技术要求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雷工程专业施工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近五年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其他有利于证明自身实力的证明材料。
3.2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拥有国家、行业或省部级安全管理资格证;近五年的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3技术负责人持有机电或化工高级工程师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近五年的类似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4安全负责人还需持有省部级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中石化安全资格证,近五年的类似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参加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加入中国石化依法建立的建设工程投标人库(https://ebidding.sinopec.com/TPWeb4AAA/)后,才能参与中国石化建设工程采购活动。
4.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6年9月8日至2016年9月13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
(2)购买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号大院505房。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均以银行汇款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并将标书款汇入本招标公告第9点明确的指定账户。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中石化系统外的投标人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中石化系统内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两种形式中的任意一种。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6 年9月28日08时00分至2016 年9月28日08时30分。
6.2截止时间:2016年9月28日8时30分。
6.3递交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一路1号大院茂名石化工程管理部开标室(502房)。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6年9月28日8时30分。
7.2开标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一路1号大院茂名石化工程管理部开标室(502房)。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双山四路9号大院;
邮编:525000;
联系人:陈琛;
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箱:chenchen.mmsh @sinopec. com ;
开户银行:广东省茂名市建行石油支行;
联行号:********4033。
10.招标业务部门
名称:茂名石油化工公司招标投标办公室 ;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一路1号大院505房;
邮编:525011;
联系人:陈琛;
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箱:chenchen.mmsh @sinopec. com。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业务部门:茂名石油化工公司招标投标办公室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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