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排装备产业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酒仙桥再生水厂)采购招标公告
北京北排装备产业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酒仙桥再生水厂)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北京北排装备产业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酒仙桥再生水厂)采购(项目编号:BJPS-2016-ZB-NCB-GC-0071),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北排装备产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5">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北京北排装备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排装备”)前身为北京百氏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排水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依托股东方北京排水集团长期积淀的污水处理运营经验,以解决实际运行难题和核心设备国产化为导向,以创新为驱动,产学研用相结合,逐步发展形成了污水处理装备、排水管网装备、工程技术系统集成、核心设备专业维修四大板块齐头并进,北京北排清洁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北排管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北排膜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子公司蓬勃发展的“4+3”业务格局,竭诚提供“源自用户、值得信赖”的产品和服务。
北排装备拟在北京排水集团所属10座再生水厂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计划总装机容量约为55兆瓦。本次招标项目为首个批准实施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将台洼52号酒仙桥再生水厂院内,设计装机容量约5.83352MWp。拟利用再生水厂的氧化沟、沉淀池、清水池、集渣池等水池上方大量闲置空间,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模式,为再生水厂的正常生产提供用电。
酒仙桥再生水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总承包发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建筑施工,设备安装与调试及并网发电,因施工造成的绿化、道路、构筑物等损毁的恢复,监控系统安装调试,系统验收(包括: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并网验收、竣工验收、并网安全性评价及相关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负责到当地供电部门办理并网方案的报装审批手续(招标人提供资料协助),并完成项目并网发电所需的全部工作,确保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内完成并网发电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3.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法人;
(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雄厚的实力和优良的管理体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
(4)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含)以上;
(6)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8) 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 2013年1月1日至今,有3个(含)以上(其中至少有一个10MW已经成功并网发电、且安全稳定运行一年(含)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业绩,且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大于150MW的集成建设业绩;
(10)投标人或承担并网接入系统部分工作的分包商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北京市丰台区角门东里甲51号楼102室)。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邮寄费1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须交纳10000元图纸押金,投标时交还图纸和图纸押金收据,退还图纸押金。
4.3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须持:
4.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并满足注册资金和年检要求;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满足注册资金和年检要求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备注: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3.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购买)(备注: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4 邮购招标文件须知:彩色扫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所须资料、汇款证明和邮寄信息(地址、收件人、邮编、电话),发送至采购部邮箱(caigou@bdc.cn),并联系招标文件售卖人,经确认无误后,招标人按预留地址和收件人信息在2个工作日内以快递方式发出。招标人对邮寄过程中的延误、遗失概不负责。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北京市丰台区角门东里甲51号楼110室)。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加盖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
(2)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装在信封内,在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但无需密封,在投标截止期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http://)、北排供应链(http://cg.bdc.cn)上发布。
********0">7. 联系方式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北里乙37号
邮编:100044
招标部门: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
地址: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北京市丰台区角门东里甲51号楼102室)
邮编:100077
联系人:凌工、张工、商工
电话:***-********-***/283/201
电子邮件:caigou@bdc.cn
网址:http:www.bdc.cn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招标监督:段睿
电话:010-********
电子邮件:jiwei@bd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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