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京津冀运河书香节暨廊坊市金秋书展场馆租赁及展位搭建招标公告
首届京津冀运河书香节暨廊坊市金秋书展场馆租赁及展位搭建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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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9-06 | ||||||||||||||||||||||||||||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廊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189*****20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廊坊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金良 + ****-******* 采购预算金额:700000.00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内容:京津冀运河书香节场馆租赁及展位搭建项目 采购数量:一项 项目实施地点:廊坊市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京津冀运河书香节场馆租赁及展位搭建项目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廊坊国际展览集团有限公司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友谊路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通过廊坊市采购中心预审的供应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预审时须提供下列资质:(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包括三证合一证书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附拟参与采购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4)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需到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处下载 网址:http://www.zfcg.lfang.gov.cn/index.html);(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资格预审时明确原件的应提供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进行资格预审。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谈判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人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09-06至2016-09-07 时刻说明:截止到17:00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 采购文件售价:现场免费领取 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8日10时30分 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8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 公示期限:2016-09-06至2016-09-07 财政部门地址:新华路209号 项目联系人:马金良 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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