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配送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智能配送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本智能配送系统(招标项目编号:CSCMC-*****-10E),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拨,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二三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智能配送系统,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ISO 9001:2015或GJB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近三年(2021-2023)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对于不便于提供的事业单位,提供其内部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签署并完成实施的类似项目(智能化仓储/配送系统)业绩,业绩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含)为有效业绩,至少提供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体现项目内容页、签订时间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相应项目验收证明复印件(须用户签字或盖章)。
3.4信誉要求:
3.4.1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 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查询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查询记录。
3.4.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内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记录。
3.4.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内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记录。
注:若投标人在上述三个网站平台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亦需要提供上述平台无查询结果的查询截图,同时提供未被国家列入行犯罪贿判决或失信被执行人或违法失信企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4.4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一级集采供应商黑名单、未被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七二三所供应商黑名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4.5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其他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4.6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资信证明所致单位不限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如资信证明文件中标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资信证明原件)。
3.5 投标人所投货物原产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9本次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3.10本项目不接受附加条件的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30日22时00分00秒---2024年09月05日00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4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智能配送系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能配送系统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二三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SCMC-*****-10E
2.2 招标范围:智能配送系统,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安装及交货地点: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二三研究所(江苏省扬州市吴州东路186号)。
2.4 交付使用期:自合同签订后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ISO 9001:2015或GJB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近三年(2021-2023)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对于不便于提供的事业单位,提供其内部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签署并完成实施的类似项目(智能化仓储/配送系统)业绩,业绩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含)为有效业绩,至少提供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体现项目内容页、签订时间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相应项目验收证明复印件(须用户签字或盖章)。
3.4信誉要求:
3.4.1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 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查询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查询记录。
3.4.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内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记录。
3.4.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内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记录。
注:若投标人在上述三个网站平台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亦需要提供上述平台无查询结果的查询截图,同时提供未被国家列入行犯罪贿判决或失信被执行人或违法失信企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4.4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一级集采供应商黑名单、未被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七二三所供应商黑名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4.5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其他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4.6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资信证明所致单位不限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如资信证明文件中标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资信证明原件)。
3.5 投标人所投货物原产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9本次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3.10本项目不接受附加条件的报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30日22时00分至2024年9月5日00时00分,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平台(www.365trade.com.cn/)进行注册,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票可在平台上进行申请,平台服务费可在平台直接开具,根据购买人提供的纳税人识别号开具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4日9:30整,地点为: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899号1层05-2单元(西侧1号楼一层大堂背面)。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
招标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二三研究所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吴州东路186号
联系人:钱平
电话:051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船建设工程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899号1层05-2单元
联系人:潘杨杨、龚文毅
电话:021*****058
电子邮件:rcfsshanghai@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标签: 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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