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EPC总承包

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EPC总承包

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EPC总承包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以《关于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新能源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石油股份工程物装[2024]1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疆油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新疆油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2台660MW高效超超临界锅炉及汽轮发电机组、辅机、水系统、燃料系统、智慧电厂、构筑物等配套工程。建设主要内容见附件3、5

2.3计划工期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施工期限:开工至#1机组(168试运行完成)投产830个日历天,#1机组(168试运行完成)投产至#2机组(168试运行完成)投产60个日历天,总工期27+2个月。承包人的缺陷责任期从机组168小时商业试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筑安装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除建筑安装工程以外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其他未尽事宜按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有约定执行。

其中节点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1机组2026年5月25日前发电机定子吊装就位;2026年12月30日前2台机组具备并网条件。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工程承包范围内

保修期:自竣工验收日(以竣工验收证书上注明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起,按国家、行业规定、的保修期限。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2.5.1勘察设计:工程勘察(煤电厂区范围内含碳捕集项目、厂前区等但不含克石化蒸汽管线)、场平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不含厂前区生产行政综合楼、职工食堂和职工宿舍及绿化及克石化蒸汽管线、辅机冷却水系统、750kV升压站)、接口预留设计、图纸报审、竣工图编制等;

2.5.2设备及材料采购:建设过程中的全部设备(不含锅炉、汽轮机及发电机、辅机冷却水系统设备、750kV升压站及配套装置) 及材料的采购(含二号机组碳捕集抽汽系统阀组)、监造(不含锅炉、汽轮机及发电机)与催交、接卸货、验收、仓储保管及二次运输等工作,其中包括锅炉、汽轮机及发电机的催交、现场卸货、保管、安装成套及调试验收;本项目辅机及主要设备材料由投标人自行采购,采购过程依法合规,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投标人自行采购的物资属中石油集团一级物资的,供应商须满足在中石油一级物资供应商库内且状态正常,并执行中石油一级物资集中采购结果(如有特殊达不到须说明情况),具体执行招标人对乙采物资的相关制度要求。

2.5.3工程施工:包含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施工及安装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如下:

1)建筑工程施工:临时用地清场复垦,项目场平土石方、地基处理及建(构)筑物的施工;

2)安装工程施工:本项目所有设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硬件、软件的安装、电厂智能化(包括数字化交付、智慧电厂、智慧化工地平台建设等)、设备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涉网试验及整套调试及试运行等。通过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后交付生产。

3)负责168小时后性能优化调试,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完成缺陷整改。

2.5.4总承包管理及协调: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境、质量、工期、费控、信息、维稳、档案、“六化”等),甲供设备、材料的保管费、装卸、二次转运,协调招标人专业分包及分包单位的管理、其他承包商的管理和监督,配合招标人完成勘察设计评审、安全、职业健康、消防专项验收、排污许可、水保、环保、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测评、并网许可、发电许可、性能试验、竣工资料等专项验收、评价及取证、技术培训、保运服务、工程创优以及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保修技术服务等全过程的工作。

2.5.5其它说明

1)施工及施工组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的工程策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方案(至少包含“六化”管理、质量、安全、消防、进度、物资采购、调试和试运行、投产、档案管理等)、工程创优(国家优质工程奖及以上)方案编制、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系统及建筑安装、土建工程、仿真建模、智慧场站、三维数字化交付、五通一平、开工仪式、招标人现场办公设施等,现场临设及线路穿越水渠、公路、地下管道、光缆、电缆、施工便道便桥等相关障碍物的通过权等相关手续办理。

2)验收、检验、试验、调试等:申请检验的关键节点须达到最新版的《火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规定的条件,其中包括首次监督检查、地基处理、主厂房主体结构、主厂房交付安装、锅炉水压试验、汽轮机扣盖、厂用电系统受电、建筑工程交付、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环保工程脱硫防腐;配合各阶段工程验收,包括工程建设中和工程交付使用前消防、环境保护、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水土保持、质量监督各阶段验收等;配合电网上网前整体验收、电能质量验收、电网接入前验收、机组宽负荷性能测试等;配合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工程竣工验收等。

3)并网:投标人负责办理国家电网并网相关手续,达到机组带负荷及满负荷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暂不含在本次报价中,实际若发生据实结算。

4)办理相关审查、验收手续(包含且不限于):招标人负责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设施、噪声、职业病危害、防雷、消防等备案及验收工作,投标人负责配合;除上述约定的其它验收手续均由投标人负责。

5)资料:完成工程建设项目资料移交归档,数字化交付,达到GB/T*****《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DL/T241《火电建设项目文件收集及档案整理规范》及中石油项目档案管理相关要求。

6)培训及保运:投标人应对项目试运行及投产后开展保运服务,并对招标人进行设备设施操作、维护等系统性培训,编写运行操作规程及维修操作规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

3.2资质要求

3.2.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2.1.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 电力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2.1.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3具有承装、承试许可类别和等级 一级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2设计单位投标

3.2.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3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应当均满足本项目的相应企业资质要求:

3.2.3.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 电力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2.3.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3具有承装、承试许可类别和等级 一级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3.4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财务要求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原件扫描件清晰并加盖公章)。成立日期晚于 2022年01月0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

2020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至少具有2台国内6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工程EPC总承包投运业绩,且其中一台成功投运满一年及以上(提供合同文本,合同范围内包括勘察、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资料,以合同为依据;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业绩的关键部分扫描件,同时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机组移交证书等相关证明机组投运168小时试运行的验收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总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6.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注册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1.3 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2台国内6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3.6.2设计单位投标

3.6.2.1具有注册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2 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2台国内6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工程EPC总承包或设计项目经理业绩。

3.6.3联合体投标

施工企业牵头应符合3.6.1的要求,设计单位牵头应符合3.6.2的要求。

3.7项目副经理要求

配备项目副经理2名,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有效注册证书为准)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8设计总负责人要求

3.8.1 设计单位投标

3.8.1.1具有注册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有效注册证书为准)。

3.8.1.2 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2台600MW等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工程EPC总承包设计总负责人或工程设计负责人业绩。

3.8.2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总负责人符合3.8.1要求。

3.8.3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的设计总负责人符合3.8.1要求。

3.9施工负责人要求

3.9.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9.1.1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9.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9.1.3 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2台600MW等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工程EPC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3.9.2设计单位投标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满足3.9.1的要求。

3.9.3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的施工负责人符合3.9.1要求。

3.10安全管理负责人(HSE总监)

3.10.1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执业资格(以有效注册证书为准)或工程序列高级或以上职称。

3.10.2 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2台600MW等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工程EPC总承包安全管理负责人业绩。

3.11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12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2.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12.1.1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2.1.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按照不足50人配备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每增加50人,增加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至少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2.1.3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2.2设计单位投标

3.12.2.1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2.2.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2.2.3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按照不足50人配备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每增加50人,增加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至少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2.3投标人现场项目部设置至少包括设计、施工、HSE、采购等部门,总人数不得少于50人。

3.12.4项目经理、设计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且不可更换,确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需更换须书面报招标人同意。

3.13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4联合体要求

3.14.1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 2 ,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允许设计+施工组建联合体。

3.14.2应满足下列要求:

3.14.2.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14.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4.2.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14.2.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4.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3.15其他要求

3.15.1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承担在建项目。

3.15.2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15.3农民工工资保障要求:书面承诺农民工工资按期支付。

3.15.4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且状态正常,并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 8月31日至2024年9月4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账号注册、项目报名、费用支付、申请文件编制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方式①电话:**********,语音提示后回复:电子招标平台;②关注“能源一号网官方服务号”微信服务号,直接发送需要咨询的问题,后台将在工作时间回复。

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账号密码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首次登陆需使用“验证码登陆”方式),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发售,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只接受电汇,不接受现金。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请注意报名操作顺序:先①再②)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按照网站提供的链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2024年 9 月 24 日09:00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尽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2,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 9 月 24 日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不再组织现场开标仪式)。

5.4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的操作指南)。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5.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油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火星路12号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 5号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李明

联 系 人: 吴 丹

电 话:0990-*******

电 话: 010-********

电子邮件:lim688@petrochina.com.cn

电子邮件:wudan01@cnpc.com.cn

2024 年 8 月 30 日

,新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一体化 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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