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吴村口-颜宅等农村道路防火巡护道提升改造工程-海口镇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青田县吴村口-颜宅等农村道路防火巡护道提升改造工程-海口镇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青田县吴村口-颜宅等农村道路(防火巡护道)提升改造工程-海口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田县吴村口-颜宅等农村道路(防火巡护道)提升改造工程-海口镇已由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青田县吴村口-颜宅等农村道路(防火巡护道)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青发改审〔2024〕61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6-******-04-01-******施工图设计已由青田县交通运输局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丽青交许〔2024〕*******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青田县海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财政统筹共同解决,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青田县海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青田县海口镇鹿山村,路线起点南起 G330 洞合线高八段平交口,项目起点桩号 K0+000,路线终点位于鹿山村村口,终点桩号 K4+226,路线全长 4.226km。

2.2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和《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四级公路I类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 6.5 米,路面硬化宽度为 6.0 米,路面厚度为 20cm 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行车速度:15Km/h。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主要实施内容为对原4.5m宽路基扩宽至6.5m、路面、挡墙、边沟、安全设施等进行提升改善设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4计划工期:2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附录3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当期及上一期均为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最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不适用)。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8月30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后到“项目投标--工程建设--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78-*******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2.0“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业务管理”—“网上提问”在线提交,并同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单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 09 月10 日(北京时间)。招标人将于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5.5 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相关事宜: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开标、自行解密。投标人CA锁登录后,才能进入开标环节(注:具体操作见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在开标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

(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

(4)本项目在“电子交易平台”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5)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青田县海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青田县海口镇双海路120号

地址:

青田县滨江国际9幢3-302室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瞿雷涌

联系人:

陈达影、周晓雪

电话:

135*****179

电话:

057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qq.com

备案单位:青田县交通运输局

日期:2024年 8?月?30 日

标签: 口-颜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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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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