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储能实验室建设二期储能材料制备与测试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2024年度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储能实验室建设二期储能材料制备与测试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2024年度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储能实验室建设(二期)储能材料制备与测试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未明确购买标书、投标截止时间(开评标时间)或与本页面公告不一致的,以本页面招标公告公布的时间为准!!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储能实验室建设(二期)储能材料制备与测试平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储能实验室依托深圳院进行建设,尚处于筹建阶段。目前,深圳院储能研发部现有专业研发人员16人,其中研究员2人,副研究员5人,助理研究员9人,所涉及专业领域包括电化学储能、热能工程、模拟仿真计算和能源经济学等。储能研发部实验室目前由3大研发平台组成,包括储能材料制备与测试平台、储能材料小试平台、储能系统集成研发平台。具备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电池材料晶体结构与失效机理原位分析系统、电化学原位X射线内部微结构分析系统、电池材料元素三维显微成像与分析系统等从勘探院划转过来的设备,以及在2023年已经采购的第一批66台实验设备,可用于材料合成、分析测试、电池组装、性能分析、模拟计算等。但是以上实验设备尚不足以支撑储能关键材料、电化学规模储能材料、新型储能系统样机开发等技术研发工作。
储能研发部实验室是深圳院设立的推动储能技术创新与应用的核心基地,通过整合现有研发人员力量,利用逐渐完善的实验设备和技术手段,对电化学储能关键储能材料的开发、工艺研发、样机组装与测试、储能系统集成等进行深入研究,打造中石油特色电化学储能产品,达到边科研、边生产的目的。搭建先进的储能实验平台,夯实储电基础,拓展储热、储冷、储氢等储能方向,是保证集团公司清洁电力业务发展和达成“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契合中国石油发展需求与方向,必将助力中国石油向“油气热电氢”综合能源公司转型。
2.2采购内容
深圳院储能实验室处于筹建阶段,可在龙华区实验基地建好前作为过渡实验室,供20~30名实验研发人员进行实验研究。储能实验室包括“储能材料制备与测试平台、储能材料小试平台、储能系统集成研发平台”3个实验平台。
其中储能材料制备与测试平台主要专注于新型储能材料的研发与测试,其功能包括:
2.2.1储能材料制备合成与优化改性;
2.2.2储能电池单体的组装;
2.2.3电池单体在各工况下的电化学性能测试。
基于以上功能要求,储能材料制备与测试平台拟采购:(1)储能材料真空合成装置;(2)小软包与扣式电池制备系统;(3)电芯电性能测试系统,分别用于材料合成与改性、电池样品组装、电池综合性能测试与分析。
2.2.4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
1标包:(1)储能材料真空合成装置;(3)电芯电性能测试系统
标包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参数、指标要求 | 单位 | 采购数量 |
(1) | 1 | 循环水式多用真空泵 | 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详见技术规格书(附件1) | 台 | 2 |
2 | 加热磁力搅拌器 | 台 | 3 | ||
3 | 分析天平 | 台 | 1 | ||
4 | 真空干燥箱 | 台 | 3 | ||
5 | 干燥箱 | 台 | 1 | ||
6 | 真空高温炉 | 1 | |||
7 | 超纯水机 | 1 | |||
(3) | 1 | 温度测试仪 | 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详见技术规格书(附件1) | 台 | 2 |
2 | 示波器 | 台 | 1 | ||
3 | 高低温测试箱 | 台 | 1 | ||
4 | 锂电池充放电测试系统 | 台 | 2 | ||
5 | 多通道型电池充放电柜 | 台 | 1 | ||
6 | 电压内阻测试仪 | 台 | 1 | ||
8 | 大容量精密低温恒温槽 | 台 | 1 |
2标包:(2)小软包与扣式电池制备系统
标包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参数、指标要求 | 单位 | 采购数量 |
(2) | 1 | 手套箱 | 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1 |
2 | 涂覆机 | 台 | 1 | ||
3 | 模切机 | 台 | 1 | ||
4 | 辊压机 | 台 | 1 | ||
5 | 焊接机 | 台 | 1 | ||
6 | 铝塑膜成型机 | 台 | 1 | ||
7 | 小型液压纽扣电池封口机 | 台 | 1 | ||
8 | 手动切片机 | 台 | 1 |
2.2.5投标人对设备参数、指标响应的格式及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设备参数指标(见招标文件附件1:技术规格书)的设备技术规格书或相应证明文件。
2.2.6技术指标关键(技术规格书)
技术指标关键与技术指标/选商要求见附件1(★为不可负偏离条款,不满足直接否决;▲为重要条款)
2.2.7项目进度(工期、交货)/时间要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交货地点: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2.3质量标准
设备的技术和设计标准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免费质保期: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4结算方式
2.4.1自全部货物到达现场(如果货物系分批交付的,则应在卖方交付最后一批货物后),且卖方向买方提供了买方签发的《初验合格证书》、注明付款金额的初验合格付款通知书、符合国家规定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的3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自全部设备终验测试合格,且卖方向买方提供了买方签发的《终验合格证书》、注明付款金额的终验合格付款通知书、符合国家规定的全部剩余合同价款的增值税发票30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7%;
2.4.2剩余合同价款3%。3%的金额将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修期届满后且卖方向买方提供买方签发的格式如本合同附件四所示的《质量保修期届满确认书》、注明付款金额的终验合格付款通知书后3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质量保证金。
2.5验收方式及标准
2.5.1买方将对卖方所交付的所有设备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设备到达地点开箱验收,卖方应当派遣其检验员到现场参加开箱检查,其费用将由卖方自行承担。
2.5.2在开箱验收的过程中,如发现设备有短缺、损坏或不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情形,双方应作详细的记录并签字。该记录应被视作买方向卖方提出减少合同价格、更换、修理、补充或索赔的有效依据。
2.5.3如发现因非买方的原因导致的短缺、损坏或不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质量标准的情形,买方有权选择要求卖方减少合同价格、更换、修理或补充。如卖方未能在交货期内更换、修理或补充合同设备,则被视为迟延交付,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因更换,修理或补充设备所发生的所有运输费、风险和检验费用均将由卖方承担。
2.5.4如果买方有合理的初步证据表明,设备不符合标准,买方有权委托公证、第三方商品检测机构(“商检机构”)对所交付的所有设备进行商品检测,对不符合标准的设备,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买方遭受的损失,买方所支付的商品检测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2.5.5如果卖方不能在开箱检验日参加开箱检验,将被视为委托买方检验并认同买方单方开箱检验的结果,买方将有权单方开箱检验,检验的法律效力等同于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约定的双方检验。
2.5.6如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要求有异议,应在收到索赔通知的7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如卖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将被视为接受了买方提出的上述索赔要求。
2.5.7买方有权在发现已交付验收合格设备的任何隐蔽性缺陷之日起10日内将该缺陷通知卖方。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免费纠正和更换该缺陷设备,卖方应当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损失。
2.5.8【验收过程发生纠纷的,由买方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2.6最高投标限价:
1标包最高投标限价总价:160万元(含税),含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成本等完成本项目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的全部费用。
2标包最高投标限价总价:50万元(含税),含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成本等完成本项目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的全部费用。
2.7报价方式及要求:投标总价。
报价应含:含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成本等完成本项目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的全部费用。
2.8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可兼投兼中。
2.9价格组成明细:
序号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实施时间 | 建设单位名称 |
1标包 | 160 | 2024年 | 储能研发部 |
2标包 | 50 | 2024年 | 储能研发部 |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提供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2本项目接受制造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投标,提供制造商声明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一家投标人参加,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设备(标包1中真空高温炉、超纯水机、大容量精密低温恒温槽中的任何一种;标包2中手套箱、红外烘干平板涂覆机中的任何一种)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销售合同业绩(上述设备中需提供至少一份设备销售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封面、盖章页、关键页及对应发票。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财务审计合格、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至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至2023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5信誉要求:
(1)近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接止日期)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示系统”网(www.gsxt.gov.cn)“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经被列入,投标截止日已被移出的除外。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曾经被列入,投标截止日已被移出的除外。
(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
(提供上述(1)--(3)网站信用信息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未提供截图的投标将被否决;以评标委员会核查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且承诺具有此项目履约能力。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盖投标人章)。
(5)投标人须承诺具有完成本项目供货的能力。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盖投标人章)。
(6)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3.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30日21时00分至2024年09月0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可致电系统平台400-8800-114联系,进行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具体操作请参考系统登录界面中“投标商操作手册”相关章节。
(2)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登陆账号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
*建议在系统报名成功后,再进行付款并将电汇底单、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excel版和盖章pdf版)打包成一个文件后将其压缩包发送至7.联系方式 中招标机构人员邮箱,邮件主题为“**公司投标**项目登记文件”。
4.3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4.4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1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详见本节)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5.5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见本节5.6)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如下: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1标包:3万元人民币。
2标包:1.8万元人民币。
①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个人中心中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可以获取保证金收款路径及电汇金额,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订单页面进行查询缴纳状态。(操作路径:登录商城→个人中心→订单列表→订单详情→投标保证金详情)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不接受投标人分公司、其他单位名义代缴或个人名义的汇款。
③投标报价金的形式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09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招标人: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中油大厦 | 地址:北京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
联系人:杨元生 | 联系人:尚曌喆/姚文 |
电话:166*****956 | 电话:150*****869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50*****869@163.com |
2024年08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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