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春柳支行迁址装修改造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春柳支行迁址装修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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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春柳支行迁址装修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BZXH202418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春柳支行迁址装修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302.97 万元(其中含预留金:8 万元),招标
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装修改造面积 1439.12 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春柳支行迁址装修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春柳支行迁址装修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
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
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
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或建筑装修
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无在建项目;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截至开标前一日,投标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中国:下载企业信用报
告并截图;政府采购网:违法犯罪及失信情况截图);
(6)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m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投
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不得参加本
采购项目。(提供查询“刑事案由”的截图);
(7)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及中国工商银行风险供应商
清退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工行系统内部查询);
(8)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书);②除单一来源或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
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
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书);
(9)若有与中国工商银行项目合作的情况,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有重大合同违
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的供应商;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书面声明书);
(10)投标人须签署廉洁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
书面承诺书);
(11)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提供 2024 年 5 月 1 日至今不少于 3 个月的依法
缴纳税收的正式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提供 2024 年 5 月 1 日至今不少于 3 个
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正式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文件)
(13)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
商银行大连市分行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
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
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书面承诺书);
(1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
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
出相应处理(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请提供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原任职
单位、部门及职务,现任职单位、部门及职务等信息并提供承诺书;如没有中国工商银行离
职人员的任职,请提供承诺书);
(15)投标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经营状况异常、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1-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公司
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16)投标人需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书面承诺书)
注: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06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
目经理注册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代
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
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每份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3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6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3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6 楼会议室
七、其他
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的委托,为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春柳支行迁址装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贵方前来参
加。
一、招标编号:BZXH2024183
二、项目概况:装修改造面积 1439.12 平方米。
三、招标内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春柳支行迁址装修改造项目包括拆除、
装修、电气、给排水、采暖及消防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项目最高限价:302.97 万元(其中含预留金:8 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为无效
投标)。
五、工期:90 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六、投标单位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
违法记录。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
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或建筑装修
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无在建项目;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截至开标前一日,投标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中国:下载企业信用报
告并截图;政府采购网:违法犯罪及失信情况截图);
(6)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m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投
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不得参加本
采购项目。(提供查询“刑事案由”的截图);
(7)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及中国工商银行风险供应商
清退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工行系统内部查询);
(8)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书);②除单一来源或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
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
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书);
(9)若有与中国工商银行项目合作的情况,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有重大合同违
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的供应商;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书面声明书);
(10)投标人须签署廉洁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
书面承诺书);
(11)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提供 2024 年 5 月 1 日至今不少于 3 个月的依法
缴纳税收的正式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提供 2024 年 5 月 1 日至今不少于 3 个
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正式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文件)
(13)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
商银行大连市分行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
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
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书面承诺书);
(1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
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
出相应处理(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请提供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原任职
单位、部门及职务,现任职单位、部门及职务等信息并提供承诺书;如没有中国工商银行离
职人员的任职,请提供承诺书);
(15)投标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经营状况异常、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1-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公司
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16)投标人需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书面承诺书)
注: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间、地点:2024 年 09 月 02 日起至 2024 年 09 月 06 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8:30--
11:30 下午 13:00--16:00,在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报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八、报名要求:投标人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
目经理注册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代
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
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九、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500 元,售后不退。
十、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
十一、招标代理人: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丰瑞、连坤 电 话:0411-83798619
电子邮箱:155153144@qq.com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锦绣大厦 28 层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工商银行大连西岗支行 340020050900632165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广场 5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 69 号锦绣大厦 28 层
联 系 人: 连坤、田丰瑞
电 话: 0411-83798619
电子邮件: 15515314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改造 迁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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