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违法用海处置跟踪监测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YC2024-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违法用海处置跟踪监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资金46万,招标人为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违法用海处置跟踪监测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违法用海处置跟踪监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违法用海处置跟踪监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应具备海洋遥感监测项目相关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
的能力,
?.供应商具有相应的项目合同及项目验收意见,同时满足可以拟派人员全程进驻现场开展工
作的要求。: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30日08时30分到2024年09月0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方式:邮件获取。售价:免费。供应商在上述期限内,将报名信息发送至
1 iaoningyongchenge163.com获取信息包括:(1)供应商单位名称、(2)联系人、(3)电
话、(4)所报项目名称、(5)所报项目编号、(6)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7)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8)开具发票所需信息(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
通发票),除上述内容外无需提交其他获取材料。获取信息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可为附件,其他内容在邮件正文以文字形式
填写。采购文件领取方式我公司见供应商获取邮件后通过邮件方式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
商获取邮箱。未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指定电子邮箱获取的供应商获取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2024-5
项目名称:违法用海处置跟踪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碰商
采购预算:46万
最高限价:46万
采购需求:对我省大连、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市14个违法用海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监
测。一是2024年9月至11月,每月1次通过无人机航拍对违法处置现场进行遥感监测(不
具备无人机航拍条件的通过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监测),并分析研判处置进展情况。二是
处置到位后,采用现场核查的方式,对14个现场的处置情况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红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应具备海洋遥感监测项目相关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
的能力。
?.供应商具有相应的项目合同及项目验收意见,同时满足可以拟派人员全程进驻现场开展工
作的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付
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6日,工作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邮件获取,供应商在上述期限内,将报名信息发送至liaoningyongchenge●163.co获
取信息包括:(1)供应商单位名称、(2)联系人、(3)电话、(4)所报项目名称、(5)所
报项目编号、(6)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原件扫描件、(8)开具发票所需信息(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除上述内容外无需提
交其他获取材料。
获取信息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可为附件,其他内容在邮件正文以文字形式填写。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我公司见供应商获取邮件后通过邮件方式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获取
邮箱
未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指定电子邮箱获取的供应商获取无效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室
五、开启
现
时间:2024年9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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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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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联系方式:024-62789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水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303室
联系方式:024-22516760
邮箱地址:iaoningyongchenge163.co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天合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331310102000000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兰兰
电话:024-2251676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联系人:陈星佐
电话:021-627891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水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303室
联系人:孙兰兰
电话:024-22516760
0019
电子邮件:liaoningyongcheng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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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项月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