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可门智慧工业园区环境质量跟踪监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连江县可门智慧工业园区环境质量跟踪监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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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可门智慧工业园区环境质量跟踪监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RF2024039)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
一、招标条件
本连江县可门智慧工业园区环境质量跟踪监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30 万元,招标人为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连江县可门智慧工业园区环境质量跟踪监测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连江县可门智慧工业园区环境质量跟踪监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连江县可门智慧工业园区环境质量跟踪监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
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
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
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
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
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
经审计的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
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
a、b 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
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
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
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
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
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
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
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
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
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
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
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
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
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
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
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
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0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获取地点及方式:线上报名方式:转账备注:FJRF2024039 报名;开户名
称: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金山桔园
支行;银行帐号:35050161830000000140;转账后把转账截图、公司名称、联系人与联系方
式发送到 FJRF815@163.com。2.招标文件售价:1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 89 号和
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15 室开标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 89 号和
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15 室开标厅)
七、其他
连江县可门智慧工业园区环境质量跟踪监测项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连江县坑园镇颜岐村口岸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林女士
电 话:0591-264646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 89 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 楼
815 室
联 系 人: 小肖
电 话: 1806050977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业园区 跟踪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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