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生物质能源科技分公司1#、2#炉省煤器及辅助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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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0837453)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生物质能源科技分公司 1#、2#炉省煤器及辅助设备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10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环卫
集团房山有限公司生物质能源科技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生物质能源科技分公司 1#、2#炉省煤器及辅助设备
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生物质能源科技分公司 1#、2#炉省煤器及辅助设备采
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生物质能源科技分公司 1#、2#炉省煤器及辅助设备采
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是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制造 A 级许可证书。
3、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8 月 1 日至今)具有有效换热面积不小于 2000㎡(含)的省煤器
制造及供货业绩或具有总质量不小于 90 吨(含)的省煤器制造及供货业绩;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最终以评标当日
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04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90 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815 会议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90 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815 会议室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生物质能源科技分公司 1#、2#炉省煤器及辅助设备
采购已由招标人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生物质能源科技分公司,招
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京环卫集团
房山有限公司生物质能源科技分公司 1#、2#炉省煤器及辅助设备采购(招标编号:
20240837453)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陈家坟村村委会北 4000 米
2.2 项目名称:1#、2#炉 及辅助设备采购
2.4 招标内容及范围:
对现有 1#、2#余热锅炉提供蛇形管排式省煤器及其辅助系统配套设备等。
提供包括设计、制造、运输、装卸、指导安装、配合调试、组织验收、售后服务、人员培训
等;
2.5 交货地点: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陈家坟村村委会北 4000 米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供货时间:
2024 年 10 月 15 日前完成全部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具备试运行条件后协助招
标人完成供货范围内的设备试运行。
注:为保证不影响正常生产,设备的交货须服从招标人的整体安排,具体交货时间根据招标
人要求而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制造 A 级许可证书。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8 月 1 日至今)具有有效换热面积不小于 2000㎡(含)的省煤
器制造及供货业绩或具有总质量不小于 90 吨(含)的省煤器制造及供货业绩;
3.4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5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最终以评标当日
查询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8 月 30 日至 2024 年 9 月 4 日(北京时间 09:00-11:30、13:30-
16:30,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90 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
公司 706 室。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以下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资料在规定的时间、指定地点购买
招标文件:
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制造及供货合同,至少应包含合同首页、关键页及供货清单等证明符合
投标人资格中业绩要求的内容、双方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制造 A 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北京市
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90 号 815 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生物质能源科技分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生物质能源科技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陈家坟村村委会北 4000 米北
联 系 人:刘艳征
电 话:010-514261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90 号
联 系 人: 王聪
电 话: 67160107
电子邮件: zixunchu71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